功能主治:外周血循环障碍性疾病、脑血管障碍性疾病、心脑及外周血管缺血症、糖尿病引起的血流障碍、血管性视网膜病、血管性耳蜗前庭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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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己酮可可碱。 化学名称:3,7-二氢-3,7-二甲基-1-(5-氧代己基)-1H-嘌呤-2,6-二酮 分子式:C13H18N4O3 分子量:278.31 |
熟地黄、益母草、当归、党参、白芍(酒炒)、川芎、白术(炒)、茯苓、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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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烟台渤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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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265 |
国药准字Z37020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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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外周血循环障碍性疾病、脑血管障碍性疾病、心脑及外周血管缺血症、糖尿病引起的血流障碍、血管性视网膜病、血管性耳蜗前庭疾病。 |
补气血,调月经。用于头晕心慌,疲乏无力,月经量少,色淡,经期后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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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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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一次10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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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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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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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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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外周血循环障碍性疾病、脑血管障碍性疾病、心脑及外周血管缺血症、糖尿病引起的血流障碍、血管性视网膜病、血管性耳蜗前庭疾病。 |
补气血,调月经。用于头晕心慌,疲乏无力,月经量少,色淡,经期后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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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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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低血压、血压不稳或肾功能严重失调者慎用。 |
1.服药期间不宜吃生冷食物。2.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期间出现其他妇科疾病时应去医院就诊。5.一般服药一个月经周期,其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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