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高热惊厥、中风昏迷、神昏谵语、小儿惊风、癫痫发狂、热病神昏、痰迷心窍、中风痰壅、脑炎高热、脑膜炎、中毒性脑病、脑出血、败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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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牛黄、水牛角浓缩粉、麝香、珍珠、朱砂、雄黄、黄连、黄芩、栀子、郁金、冰片。 |
本品主要成分为双香豆素 化学名称为:3,3'-亚甲基双[4-羟基-2H-1-苯并吡喃-2-酮] 分子式:C19H12O6 分子量:336.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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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上海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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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076 |
国药准字H31021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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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高热惊厥、中风昏迷、神昏谵语、小儿惊风、癫痫发狂、热病神昏、痰迷心窍、中风痰壅、脑炎高热、脑膜炎、中毒性脑病、脑出血、败血症。 |
用于预防及治疗血管内血栓栓塞性疾病,施行手术或受伤后血栓性静脉炎、肺栓塞、心肌梗塞及心房纤颤引起的栓塞。适用于需长期维持抗凝者。对急性动脉闭塞,需迅速抗凝时,一般先用肝素控制危状,再用本品维持治疗。遗传性易栓症需长期抗凝者,与肝素合并用药3~5天,再以本品长期维持抗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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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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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第一天2~3次,每次0.1g(2片),第二天以后每日1~2次,每次0.05g(1片)。根据凝血酶原时间决定增减剂量,凝血酶原时间宜控制在25~30秒(正常值12秒)或INR值2~3。维持量0.05~0.1g(1~2片),1日1次。极量每次0.3g(6片)。与肝素联合应用可达到满意效果。具体方法是:在24~48小时内静注肝素5000~10000u(分4~8次静注),或在24小时内静滴肝素15000~20000u,同时口服双香豆素片,第一次0.2~0.3g(4~6片),以后用维持量每天0.05~0.1g(1~2片),并参考凝血酶原时间的数值来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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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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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出血倾向、妊娠、严重肝肾功能不全、严重高血压、活动性消化性溃疡、亚急性感染性心内膜炎等禁用。恶病质、衰弱、发热、活动性肺结核、充血性心力衰竭、月经过多、先兆流产等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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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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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高热惊厥、中风昏迷、神昏谵语、小儿惊风、癫痫发狂、热病神昏、痰迷心窍、中风痰壅、脑炎高热、脑膜炎、中毒性脑病、脑出血、败血症。 |
用于预防及治疗血管内血栓栓塞性疾病,施行手术或受伤后血栓性静脉炎、肺栓塞、心肌梗塞及心房纤颤引起的栓塞。适用于需长期维持抗凝者。对急性动脉闭塞,需迅速抗凝时,一般先用肝素控制危状,再用本品维持治疗。遗传性易栓症需长期抗凝者,与肝素合并用药3~5天,再以本品长期维持抗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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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人工合成的抗凝血药物。其抗凝血作用与肝素不同,主要与维生素K发生可逆性竞争,抑制依赖维生素K的Ⅱ、Ⅶ、Ⅸ、Ⅹ凝血因子在肝细胞中的合成,使凝血酶原含量降低,防止血栓的形成。由于本品对已合成的凝血因子无直接作用,故起效缓慢,一般口服给药后3~5天作用达高峰;又由于本品停用后须待凝血因子恢复到一定水平后作用才消失,故在低凝血酶原血症出现时停药,作用仍可维持2~10天。本品还能降低凝血酶诱导的血小板聚集反应,但无体外抗凝血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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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热闭神昏所设,寒闭神昏不得使用。2、本品处方中含麝香,芳香走窜,有损胎气,孕妇慎用。3、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油腻之品,以免助火生痰。4、本品处方中含朱砂、雄黄,不宜过量久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在治疗过程中如出现肢寒畏冷,面色苍白,冷汗不止,脉微欲绝,由闭证变为脱证时,应立即停药。6、高热神昏,中风昏迷等口服本品困难者,当鼻饲给药。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儿童、老年人使用本品应遵医嘱。8、运动员、过敏体质者慎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11、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及玻璃纸;本品不可整丸吞服。 |
本品起效慢,难应急需,在治疗开始1~2天内多与肝素合用。用药过程中定期检查凝血酶原时间。长期口服停药时,要逐渐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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