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高热惊厥、中风昏迷、脑炎、脑膜炎、中毒性脑病、脑出血、败血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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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牛黄、水牛角浓缩粉、麝香、珍珠、朱砂、雄黄、黄连、黄芩、栀子、郁金、冰片。 |
氨甲环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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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长春天诚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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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2020013 |
国药准字H200515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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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高热惊厥、中风昏迷、脑炎、脑膜炎、中毒性脑病、脑出血、败血症等。 |
1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一般不用本品。2用于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3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t-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4用于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以及病理性宫腔内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症。5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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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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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脉注射或滴注:一次0.25~0.5g,一日0.75~2g。静脉注射液以25%葡萄糖液稀释,静脉滴注液以5%~10%葡萄糖液稀释。为防止手术前后出血,可参考上述剂量。治疗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所致出血时,剂量可酌情加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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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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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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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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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人注意事项: 一般高龄患者因生理机能的减退,应注意减少用药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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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高热惊厥、中风昏迷、脑炎、脑膜炎、中毒性脑病、脑出血、败血症等。 |
1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一般不用本品。2用于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3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t-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4用于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以及病理性宫腔内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症。5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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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血循环中存在各种纤溶酶(原)的天然拮抗物,如抗纤溶酶素(antiplasmin)等。正常情况时,血液中抗纤溶活性比纤溶活性高很多倍,所以不致发生纤溶性出血。但这些拮抗物不能阻滞已吸附在纤维蛋白网上的激活物(如尿激酶等)所激活而形成纤溶酶。纤溶酶是一种肽链内切酶,在中性环境中能裂解纤维蛋白(原)的精氨酸和赖氨酸肽链,形成纤维蛋白降解产物,并引起凝血块溶解出血。纤溶酶原通过其分子结构中的赖氨酸结合部位而特异性地吸附在纤维蛋白上,赖氨酸则可以竞争性地阻抑这种吸附作用,减少纤溶酶原的吸附率,从而减少纤溶酶原的激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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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热闭神昏所设,寒闭神昏不得使用。2、本品处方中含麝香,芳香走窜,有损胎气,孕妇慎用。3、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油腻之品,以免助火生痰。4、本品处方中含朱砂、雄黄,不宜过量久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在治疗过程中如出现肢寒畏冷,面色苍白,冷汗不止,脉微欲绝,由闭证变为脱证时,应立即停药。6、高热神昏,中风昏迷等口服本品困难者,当鼻饲给药。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儿童、老年人使用本品应遵医嘱。8、过敏体质者慎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11、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及玻璃纸;本品不可整丸吞服。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慎用:(1)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慎用。(2)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性肾盂肾炎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故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2本品与其它凝血因子(如因子Ⅸ)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8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当。3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时。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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