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高热惊厥、中风昏迷、脑炎、脑膜炎、中毒性脑病、脑出血、败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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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牛黄、水牛角浓缩粉、麝香、珍珠、朱砂、雄黄、黄连、黄芩、栀子、郁金、冰片。 |
本品活性成份为非诺贝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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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浙江爱生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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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959 |
国药准字H200807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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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高热惊厥、中风昏迷、脑炎、脑膜炎、中毒性脑病、脑出血、败血症。 |
高胆固醇血症、高甘油三酯血症、混合型高脂血症、冠心病、糖尿病相关血脂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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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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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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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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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高热惊厥、中风昏迷、脑炎、脑膜炎、中毒性脑病、脑出血、败血症。 |
高胆固醇血症、高甘油三酯血症、混合型高脂血症、冠心病、糖尿病相关血脂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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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热闭神昏所设,寒闭神昏不得使用。2、本品处方中还有麝香,芳香走窜,有损胎气,孕妇慎用。3、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油腻食物,以免助火生痰。4、本品处方中含有朱砂、雄黄,不宜过量久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在治疗过程中如出项肢寒畏冷,面色苍白、冷汗不止,脉微欲绝,由闭症变为脱证时,应立即停药。6、高热神昏,中风昏迷的口服本品困难者,当鼻饲给药。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儿童、老年人使用本品应遵医嘱。8、运动员慎用。9、过敏体质者慎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12、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及玻璃纸,本品可以咀嚼服用,也可分量吞服。 |
警告已有报道贝特类药物可以引起与肌肉有关的不良反应,包括较少发生的横纹肌溶解。这种情况常发生在低血浆白蛋白时。在任何病人中出现与肌肉有关的症状都应考虑,包括弥散性肌肉痛,肌肉触痛,以及肌源性CPK大量增加(超过正常浓度5倍以上),在此种情况下,应立即停止用药。另外,发生肌肉不良反应的危险性在与HMG-COA还原酶抑制剂或其他贝特类药物合用后会增加(详见药物相互作用部分)。使用注意事项如果在服用几个月(3-6个月)后,血脂未得到有效的改善,应考虑补充治疗或采用其他方法治疗。一些病人可出现转氨酶升高,通常为一过性的。就目前所知,这些似乎表明:在治疗的最初12个月,每隔3个月全面检查转氨酶浓度:当ASAT和ALAT升高至正常值的3倍以上时,应停止治疗,与口服抗凝剂合用时,应密切监测凝血酶原的浓度,以INR表示(详见药物相互作用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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