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脑卒中恢复期、半身不遂、肢体麻木、语言不利、口舌歪斜、偏身麻木、口眼歪斜、肢体疼痛、头晕目眩、舌强语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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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豨莶草(蜜酒制)、水蛭、姜半夏、秦艽、天麻、土鳖虫、三七、川芎、红花、冰片、桃仁、麝香、丹参、人工牛黄、胆南星。 |
非诺贝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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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河北百善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先强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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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00086 |
国药准字H440214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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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脑卒中恢复期、半身不遂、肢体麻木、语言不利、口舌歪斜、偏身麻木、口眼歪斜、肢体疼痛、头晕目眩、舌强语謇。 |
高胆固醇血症、高甘油三酯血症、混合型高脂血症、冠心病、糖尿病相关血脂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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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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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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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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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脑卒中恢复期、半身不遂、肢体麻木、语言不利、口舌歪斜、偏身麻木、口眼歪斜、肢体疼痛、头晕目眩、舌强语謇。 |
高胆固醇血症、高甘油三酯血症、混合型高脂血症、冠心病、糖尿病相关血脂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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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请注意与脑梗塞急性期一般综合治疗结合使用。2.运动员慎用。 |
本品对诊断有干扰,服用本品时血小板计数、血尿素氮、氨基转移酶、血钙可能增高;血碱性磷酸酶、g谷氨酰转肽酶及胆红素可能降低。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全血象及血小板计数;肝功能试验;血胆固醇、甘油三酯或低密度脂蛋白;血肌酸磷酸激酶。如果临床有可疑的肌病的症状(如肌痛、触痛、乏力等)或血肌酸磷酸激酶显著升高,则应停药。在治疗高血脂的同时,还需关注和治疗可引起高血脂的各种原发病,如甲状腺机能减退、糖尿病等。某些药物也可引起高血脂,如雌激素、噻嗪类利尿药和b阻滞剂等,停药后,则不再需要相应的抗高血脂治疗。饮食疗法始终是治疗高血脂的首要方法,加上锻炼和减轻体重等方式,都将优于任何形式的药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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