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中风昏迷、脑炎、脑膜炎、中毒性脑病、脑出血、败血症、高热惊厥、癫痫、狂躁型精神病、重症肝炎、流行性乙型脑炎、肝昏迷、肺性脑病、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尿毒症、毒蜂蜇伤、急性胰腺炎、急性胆囊炎、急性阑尾炎、急性肠梗阻、急性胆道感染、急性化脓性扁桃体炎、急性喉炎、急性化脓性中耳炎、急性结膜炎、急性牙周炎、急性湿疹、急性荨麻疹、急性过敏性皮炎、过敏性休克、热射病、中暑、高热惊厥、癫痫、狂躁型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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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牛黄、水牛角浓缩粉、麝香、珍珠、朱砂、雄黄、黄连、黄芩、栀子、郁金、冰片。 |
本品主要成分为替米沙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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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中一药业有限公司 |
天津市康瑞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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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047 |
国药准字H200604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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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中风昏迷、脑炎、脑膜炎、中毒性脑病、脑出血、败血症、高热惊厥、癫痫、狂躁型精神病、重症肝炎、流行性乙型脑炎、肝昏迷、肺性脑病、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尿毒症、毒蜂蜇伤、急性胰腺炎、急性胆囊炎、急性阑尾炎、急性肠梗阻、急性胆道感染、急性化脓性扁桃体炎、急性喉炎、急性化脓性中耳炎、急性结膜炎、急性牙周炎、急性湿疹、急性荨麻疹、急性过敏性皮炎、过敏性休克、热射病、中暑、高热惊厥、癫痫、狂躁型精神病。 |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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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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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人:应个体化给药,常用初始剂量为1片,本品可与噻嗪类利尿药如氢氯噻嗪合用,此类利尿药与本品有协同降压作用。因替米沙坦在用药4至8周后才能发挥最大药效,因此若欲加大药物剂量时,应对此予以考虑。2.肾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肾功能损害的病人,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替米沙坦不能通过血液透析消除。3.肝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每日用量不应超过1片。4.老年人: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5.儿童和青少年:对于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本品的安全性及有效性数据尚未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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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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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本品活性成分及任一种赋形剂成分过敏者。2.妊娠中末期及哺乳者。3.胆道阻塞性疾病患者。4.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5.严重肾功能不良患者(肌酐清除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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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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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中风昏迷、脑炎、脑膜炎、中毒性脑病、脑出血、败血症、高热惊厥、癫痫、狂躁型精神病、重症肝炎、流行性乙型脑炎、肝昏迷、肺性脑病、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尿毒症、毒蜂蜇伤、急性胰腺炎、急性胆囊炎、急性阑尾炎、急性肠梗阻、急性胆道感染、急性化脓性扁桃体炎、急性喉炎、急性化脓性中耳炎、急性结膜炎、急性牙周炎、急性湿疹、急性荨麻疹、急性过敏性皮炎、过敏性休克、热射病、中暑、高热惊厥、癫痫、狂躁型精神病。 |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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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热闭神昏所设,寒闭神昏不得使用。2.本品处方中含麝香,芳香走窜,有损胎气,孕妇慎用。3.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油腻之品,以免助火生痰。4.本品处方中含朱砂、雄黄,不宜过量久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在治疗过程中如出现肢寒畏冷,面色苍白,冷汗不止,脉微欲绝,由闭证变为脱证时,应立即停药。6.高热神昏,中风昏迷等口服本品困难者,当鼻饲给药。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儿童、老年人使用本品应遵医嘱。8.过敏体质者慎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11.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及玻璃纸;本品不可整丸吞服。12.运动员慎用。 |
1.肝功能不全:本品不得用于胆汁淤积、胆道阻塞性疾病或严重肝功能障碍的患者,因为替米沙坦绝大部分通过胆汁排泄,而这些患者对本品的清除率可能降低。本品应慎用于轻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2.肾血管性高血压:对于双侧肾动脉狭窄或单例功能肾肾动脉狭窄的病例,使用可影响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的药物其导致严重的低血压和肾功能不全的危险性增高。3.肾功能不全和肾移植患者:本品不得用于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酸酐清除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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