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中风瘫痪、半身不遂、言语不清、口眼歪斜、肢体麻木、筋骨疼痛、手足拘挛、麻木不仁、风湿痹痛、筋骨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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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川芎、吴茱萸、冰片、马钱子粉等。 |
本品活性成份为非诺贝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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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奇星药业有限公司 |
浙江爱生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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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748 |
国药准字H200807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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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中风瘫痪、半身不遂、言语不清、口眼歪斜、肢体麻木、筋骨疼痛、手足拘挛、麻木不仁、风湿痹痛、筋骨无力。 |
高胆固醇血症、高甘油三酯血症、混合型高脂血症、冠心病、糖尿病相关血脂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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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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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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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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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中风瘫痪、半身不遂、言语不清、口眼歪斜、肢体麻木、筋骨疼痛、手足拘挛、麻木不仁、风湿痹痛、筋骨无力。 |
高胆固醇血症、高甘油三酯血症、混合型高脂血症、冠心病、糖尿病相关血脂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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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忌服。2.服药期间如有燥热感,可用白菊花蜜糖水送服,或减半服用,必要时暂停服用1—2天。3.常用量:每次8g(克)(约48-50粒丸),早晚各服1次。连服10天,停药一天,30天为一疗程,可连服3个疗程。预防量与维持量每次4g(克),早晚各服1次。4.运动员慎用。 |
警告已有报道贝特类药物可以引起与肌肉有关的不良反应,包括较少发生的横纹肌溶解。这种情况常发生在低血浆白蛋白时。在任何病人中出现与肌肉有关的症状都应考虑,包括弥散性肌肉痛,肌肉触痛,以及肌源性CPK大量增加(超过正常浓度5倍以上),在此种情况下,应立即停止用药。另外,发生肌肉不良反应的危险性在与HMG-COA还原酶抑制剂或其他贝特类药物合用后会增加(详见药物相互作用部分)。使用注意事项如果在服用几个月(3-6个月)后,血脂未得到有效的改善,应考虑补充治疗或采用其他方法治疗。一些病人可出现转氨酶升高,通常为一过性的。就目前所知,这些似乎表明:在治疗的最初12个月,每隔3个月全面检查转氨酶浓度:当ASAT和ALAT升高至正常值的3倍以上时,应停止治疗,与口服抗凝剂合用时,应密切监测凝血酶原的浓度,以INR表示(详见药物相互作用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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