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中风瘫痪、半身不遂、言语不清、口眼歪斜、肢体麻木、筋骨疼痛、手足拘挛、麻木不仁、风湿痹痛、筋骨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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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川芎、吴茱萸、冰片、马钱子粉等。 |
非诺贝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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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奇星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先强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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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748 |
国药准字H440214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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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中风瘫痪、半身不遂、言语不清、口眼歪斜、肢体麻木、筋骨疼痛、手足拘挛、麻木不仁、风湿痹痛、筋骨无力。 |
高胆固醇血症、高甘油三酯血症、混合型高脂血症、冠心病、糖尿病相关血脂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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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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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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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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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中风瘫痪、半身不遂、言语不清、口眼歪斜、肢体麻木、筋骨疼痛、手足拘挛、麻木不仁、风湿痹痛、筋骨无力。 |
高胆固醇血症、高甘油三酯血症、混合型高脂血症、冠心病、糖尿病相关血脂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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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忌服。2.服药期间如有燥热感,可用白菊花蜜糖水送服,或减半服用,必要时暂停服用1—2天。3.常用量:每次8g(克)(约48-50粒丸),早晚各服1次。连服10天,停药一天,30天为一疗程,可连服3个疗程。预防量与维持量每次4g(克),早晚各服1次。4.运动员慎用。 |
本品对诊断有干扰,服用本品时血小板计数、血尿素氮、氨基转移酶、血钙可能增高;血碱性磷酸酶、g谷氨酰转肽酶及胆红素可能降低。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全血象及血小板计数;肝功能试验;血胆固醇、甘油三酯或低密度脂蛋白;血肌酸磷酸激酶。如果临床有可疑的肌病的症状(如肌痛、触痛、乏力等)或血肌酸磷酸激酶显著升高,则应停药。在治疗高血脂的同时,还需关注和治疗可引起高血脂的各种原发病,如甲状腺机能减退、糖尿病等。某些药物也可引起高血脂,如雌激素、噻嗪类利尿药和b阻滞剂等,停药后,则不再需要相应的抗高血脂治疗。饮食疗法始终是治疗高血脂的首要方法,加上锻炼和减轻体重等方式,都将优于任何形式的药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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