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跌打损伤、筋骨疼痛、肢体麻木、半身不遂、筋脉拘挛、腰腿疼痛、手足抽搐、风湿痹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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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制川乌、红花、血竭、乳香(去油)、没药(去油)、土鳖虫、地龙、全蝎、川牛膝、桂枝、人参。 |
沉香、肉豆蔻、广枣、广香、檀香、紫檀香、红花、天竺黄、北沙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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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洛阳宁竹药业有限公司 |
阜新蒙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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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1809 |
国药准字Z21020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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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跌打损伤、筋骨疼痛、肢体麻木、半身不遂、筋脉拘挛、腰腿疼痛、手足抽搐、风湿痹痛。 |
清心肺,理气,镇静安神。用于心肺火盛,胸闷不舒,胸肋闷痛,心慌气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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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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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一次20~25粒,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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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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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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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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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跌打损伤、筋骨疼痛、肢体麻木、半身不遂、筋脉拘挛、腰腿疼痛、手足抽搐、风湿痹痛。 |
清心肺,理气,镇静安神。用于心肺火盛,胸闷不舒,胸肋闷痛,心慌气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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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含乌头碱,应严格在医师指导下按规定量服用。不得任意增加服用量和服用时间。2.服药后如果出现唇舌发麻、头痛头昏、腹痛腹泻、心烦欲呕、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停药井到医院就医。 |
1.忌食生冷、辛辣、动物油脂食物。 2.患有出血性疾病及糖尿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一周后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