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动脉硬化引起的肢体麻木、发凉、酸胀无力、间歇性跛行、肢体疼痛、舌质紫暗或有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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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当归、牛膝、黄芪、党参、石斛、玄参、金银花、甘草。 |
亚叶酸钙,化学名称为:N-[4-[(2-氨基-5-甲酰基-1,4,5,6,7,8-六氢-4-氧代-6-蝶啶基)甲基]氨基]苯甲酰基-L-谷氨酸钙盐五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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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南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广东岭南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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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2020535 |
国药准字H200403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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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动脉硬化引起的肢体麻木、发凉、酸胀无力、间歇性跛行、肢体疼痛、舌质紫暗或有瘀斑。 |
1、主要用作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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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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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为甲氨蝶呤的“解救”疗法,一般采用的剂量为5-15mg,口服每6-8小时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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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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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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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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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动脉硬化引起的肢体麻木、发凉、酸胀无力、间歇性跛行、肢体疼痛、舌质紫暗或有瘀斑。 |
1、主要用作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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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血栓性脉管炎属于阴寒证者慎用。2、糖尿病人应用时应注意监测血糖的变化情况;3、脂肪肝病人注意监测ALT情况。 |
1、初次使用本品,应在有经验医师指导下用药。2、本品不宜与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同时使用,以免影响后者的治疗作用。应于大剂量使用甲氨蝶呤24-48小时后应用本品。3、当患者有下列情况者,本品应慎用于甲氨蝶呤的“解毒”治疗;酸性尿(PH<7)、腹水、失水、胃肠道梗阻、胸腔渗液或肾功能障碍。有上述情况时,甲氨蝶呤毒性较显著,且不易从体内排出;病情急需者,本品剂量要加大。4、接受大剂量甲氨蝶呤而用本品“解救”者应进行下列各种实验室监测:⑴治疗前测肌酐清除率;⑵应用甲氨蝶呤大剂量后每12-24小时测定血浆或血清甲氨蝶呤浓度,以调整本品剂量和应用时间;当甲氨蝶呤浓度低于5×10-8MOL/L时,可以停止实验室监察;⑶应用甲氨蝶呤治疗前及以后每24小时测定血清肌酐量,如用药后24小时血清肌酐量大于治疗前50%,提示有严重肾毒性,要慎重处理;⑷甲氨蝶呤用药前和用药后每6小时应监测尿液酸度,要求尿液PH保持在7以上,必要时用碳酸氢钠和水化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