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脑血管病、脑动脉硬化、脑血栓、脑梗塞、脑出血后遗症、高脂血症、高血压、冠心病、老年性痴呆、帕金森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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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灯盏细辛、银杏叶、三七、满山香。 |
4’-[(2-正丙基-4-甲基-6-(1-甲基苯并咪唑-2-基)-苯并咪唑-1-基)甲基]二苯基-2-羧酸=替米沙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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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河北爱尔海泰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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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228 |
国药准字H20051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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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脑血管病、脑动脉硬化、脑血栓、脑梗塞、脑出血后遗症、高脂血症、高血压、冠心病、老年性痴呆、帕金森病。 |
高血压、心力衰竭、心肌梗死后、糖尿病肾病、蛋白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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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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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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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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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脑血管病、脑动脉硬化、脑血栓、脑梗塞、脑出血后遗症、高脂血症、高血压、冠心病、老年性痴呆、帕金森病。 |
高血压、心力衰竭、心肌梗死后、糖尿病肾病、蛋白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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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续用药不要超过14天;当发生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
1.使用过量时若发生症状性低血压应进行支持性治疗,替米沙坦胶囊不能通过血液透析清除。2.本品可能会增加抗高血压药物的降压作用。3.与某些药物合用时应监测血清锂水平。4.轻至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不需调整本品剂量,轻至中度肝功能损伤患者剂量不应超过每日40mg。5.孕妇及哺辱期妇女禁用本品。6.儿童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儿童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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