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中风偏瘫、半身不遂、口眼歪斜、言语不清、肢体麻木、关节疼痛、筋骨无力、手足拘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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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石膏、丁香、诃子、川楝子、栀子、红花、肉豆蔻、白豆蔻、决明子、草果仁、苘麻子、枫香脂、土木香、木香、甘草、檀香。降香、地锦草、白巨胜、黑种草子、方海、海金沙、沉香、荜茇、肉桂、人工麝香、人工牛黄、珍珠(制)、水牛角浓缩粉。 |
日本弓背蚁、黄芪、丹参。辅料为:玉米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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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库伦蒙药厂 |
吉林恒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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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293 |
国药准字B20050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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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中风偏瘫、半身不遂、口眼歪斜、言语不清、肢体麻木、关节疼痛、筋骨无力、手足拘挛。 |
益肾补气,化瘀通络。适用于以神疲乏力,少气懒言,心悸自汗,腰膝酸软,骨节疼痛,胸痛胸闷等为主要表现的心脑血管疾病、关节炎等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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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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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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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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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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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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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中风偏瘫、半身不遂、口眼歪斜、言语不清、肢体麻木、关节疼痛、筋骨无力、手足拘挛。 |
益肾补气,化瘀通络。适用于以神疲乏力,少气懒言,心悸自汗,腰膝酸软,骨节疼痛,胸痛胸闷等为主要表现的心脑血管疾病、关节炎等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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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运动员慎用。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有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仅为心脑血管疾病、关节炎的辅助治疗药品,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 5.胸痛胸闷严重者,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6.服药15天症状无缓解,或服用期间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症状应立即去医院就诊。 7.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进行检查。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