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中风偏瘫、半身不遂、口眼歪斜、言语不清、肢体麻木、筋骨疼痛、手足拘挛、麻木不仁、风湿痹痛、筋骨疼痛、跌打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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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石菖、胆南星、僵蚕(炒)冰片、石决明、珍珠(豆腐制)、地龙、天麻、猪牙皂、细辛、红参、黄芪等味。 |
其化学名称为:2-(乙酰氧基)苯甲酸。结构式:分子式:C9H8O4分子量:18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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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吉林省通化博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丹东医创药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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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3940 |
国药准字H21022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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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中风偏瘫、半身不遂、口眼歪斜、言语不清、肢体麻木、筋骨疼痛、手足拘挛、麻木不仁、风湿痹痛、筋骨疼痛、跌打损伤。 |
解热镇痛、抗炎、抗风湿、抗血栓、预防心脑血管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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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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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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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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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中风偏瘫、半身不遂、口眼歪斜、言语不清、肢体麻木、筋骨疼痛、手足拘挛、麻木不仁、风湿痹痛、筋骨疼痛、跌打损伤。 |
解热镇痛、抗炎、抗风湿、抗血栓、预防心脑血管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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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6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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