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脑损伤及其引起的神经功能缺失、记忆与智能障碍、轻中度脑血管疾病、帕金森病、痴呆综合征、颅脑外伤、脑血管意外、脑炎或脑膜炎及其后遗症、老年性精神病、癫痫、头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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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是从健康猪新鲜大脑组织中提取的一种活性肽类水解物,含有多种氨基酸及脑磷脂、卵磷脂、肽类神经生长因子等。 |
本品主要成份为:石杉碱甲。其化学名称为:(5R,9R,11E)-5-氨基-11-乙叉基-5,6,9,10-四氢-7-甲基-5,9-甲撑环辛并(b)吡啶-2(1H)酮。分子式:C15H18N2O分子量:24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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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黑龙江江世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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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6388 |
国药准字H11020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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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脑损伤及其引起的神经功能缺失、记忆与智能障碍、轻中度脑血管疾病、帕金森病、痴呆综合征、颅脑外伤、脑血管意外、脑炎或脑膜炎及其后遗症、老年性精神病、癫痫、头痛等。 |
阿尔茨海默病、血管性痴呆、中老年痴呆、记忆障碍、认知功能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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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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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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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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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脑损伤及其引起的神经功能缺失、记忆与智能障碍、轻中度脑血管疾病、帕金森病、痴呆综合征、颅脑外伤、脑血管意外、脑炎或脑膜炎及其后遗症、老年性精神病、癫痫、头痛等。 |
阿尔茨海默病、血管性痴呆、中老年痴呆、记忆障碍、认知功能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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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过敏体质者慎用。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心动过缓、支气管哮喘者慎用。2本品为可逆性ChE抑制剂,其用量有个体差异,一般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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