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脑血管疾病、外周血管疾病、视网膜血管病、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引起的血管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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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长春胺,其化学名为(3α,14β,16α)-14,15-二氢-14-羟基象牙烯宁-14-羧酸甲酯。 |
本品活性成份为盐酸曲美他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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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烟台鲁银药业有限公司 |
南京正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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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714 |
国药准字H20083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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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脑血管疾病、外周血管疾病、视网膜血管病、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引起的血管并发症。 |
曲美他嗪适用于在成年人中作为附加疗法对一线抗心绞痛疗法控制不佳或无法耐受的稳定型心绞痛患者进行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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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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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一次20mg(1片),一日3次,进餐时服用,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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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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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药品任一组份过敏者禁用。哺乳期通常不推荐使用(参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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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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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脑血管疾病、外周血管疾病、视网膜血管病、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引起的血管并发症。 |
曲美他嗪适用于在成年人中作为附加疗法对一线抗心绞痛疗法控制不佳或无法耐受的稳定型心绞痛患者进行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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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罕见胃肠道不适(恶心,呕吐)。极罕见帕金森症状,如震颤,强直和运动不能,停药后可恢复。由于辅料中有日落黄FCFS(E110)及胭脂红A(E124)成份,可能会发生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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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具有长期抗高血压用,因此不能代替抗高血压治疗。2.心律失常低血钾患者慎用。 |
1.此药不作为心绞痛发作时的对症治疗用药,也不适用于对不稳定心绞痛或心肌梗死的初始治疗。2.此药不应用于入院前或入院后最初几天的治疗。3.心绞痛发作时,对冠状动脉病况应重新评估,并考虑治疗的调整(药物治疗和可能的血运重建)。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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