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脑血管疾病、外周血管疾病、视网膜血管病、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引起的血管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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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长春胺,其化学名为(3α,14β,16α)-14,15-二氢-14-羟基象牙烯宁-14-羧酸甲酯。 |
本品主要成份为替米沙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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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烟台鲁银药业有限公司 |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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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714 |
国药准字H200526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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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脑血管疾病、外周血管疾病、视网膜血管病、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引起的血管并发症。 |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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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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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应个体化给药。常用初始剂量为每次40mg(即1片)每日一次。在20mg~80mg(即1/2片~2片)的剂量范围内,替米沙坦的降压疗效与剂量有关。若用药后未达到理想血压可加大剂量,最大剂量为80mg(即2片),每日一次。本品可与噻嗪类利尿药如氢氯噻嗪合用,此类利尿药与本品有协同降压作用。因替米沙坦在疗程开始后四至八周本品才能发挥最大药效,因此若欲加大药物剂量时,应对此予以考虑。肾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肾功能不良的病人,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肝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用量每日不应超过40mg(即1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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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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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腹痛、腹泻、消化不良,胃肠功能紊乱,偶有发现血红蛋白下降或尿酸升高。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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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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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脑血管疾病、外周血管疾病、视网膜血管病、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引起的血管并发症。 |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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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具有长期抗高血压用,因此不能代替抗高血压治疗。2.心律失常低血钾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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