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脑血管疾病、外周血管疾病、视网膜血管病、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引起的血管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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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长春胺,其化学名为(3α,14β,16α)-14,15-二氢-14-羟基象牙烯宁-14-羧酸甲酯。 |
天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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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烟台鲁银药业有限公司 |
贵州益康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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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714 |
国药准字Z5202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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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脑血管疾病、外周血管疾病、视网膜血管病、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引起的血管并发症。 |
平肝,息风。用于肝风上扰所致的眩晕、头痛、肢体麻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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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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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一次2~6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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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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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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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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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脑血管疾病、外周血管疾病、视网膜血管病、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引起的血管并发症。 |
平肝,息风。用于肝风上扰所致的眩晕、头痛、肢体麻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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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具有长期抗高血压用,因此不能代替抗高血压治疗。2.心律失常低血钾患者慎用。 |
1.忌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物。 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眩晕、头痛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