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改善脑血流、提高葡萄糖利用率、促进神经递质合成,主治脑动脉硬化、脑梗塞、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血管性痴呆、帕金森病、阿尔茨海默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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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为长春胺。 化学名称:(3α,14β,16α)-14,15-二氢-14-羟基象牙烯宁-14-羧酸甲酯。 分子式:C21H26N2O3 分子量:354.45 |
本品主要成份为己酮可可碱,其化学名称为3,7-二氢-3,7-二甲基-1-(5-氧代己基)1H-嘌呤-2,6-二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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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烟台鲁银药业有限公司 |
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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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714 |
国药准字H200200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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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改善脑血流、提高葡萄糖利用率、促进神经递质合成,主治脑动脉硬化、脑梗塞、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血管性痴呆、帕金森病、阿尔茨海默病等。 |
1.脑部血循环障碍如暂时性脑缺血发作、中风后遗症、脑缺血引起的脑功能障碍;2.外周血循环障碍性疾病如血栓栓塞性脉管炎.腹部动脉阻塞、间歇性跛行或静息痛;3.内耳循环障碍如突发性耳聋、老年性耳呜及耳聋;4.眼部循环障碍如糖尿病性视网膜动脉栓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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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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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脉滴注。用时患者应处于平卧位。初次剂量为己酮可可碱100mg,于2—3小时内输入,最大滴速不可超过100mg/小时。根据患者耐受性可每次增加50mg,但每次用药量不可超过200mg,每日1—2次。最大剂量不应超过400mg/24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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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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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己酮可可碱过敏者,脑出血患者及广泛视网膜出血者,急性心肌梗塞病人,妊娠期,严重冠状动脉及脑血管硬化伴高血压,严重的心律失常者禁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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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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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期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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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改善脑血流、提高葡萄糖利用率、促进神经递质合成,主治脑动脉硬化、脑梗塞、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血管性痴呆、帕金森病、阿尔茨海默病等。 |
1.脑部血循环障碍如暂时性脑缺血发作、中风后遗症、脑缺血引起的脑功能障碍;2.外周血循环障碍性疾病如血栓栓塞性脉管炎.腹部动脉阻塞、间歇性跛行或静息痛;3.内耳循环障碍如突发性耳聋、老年性耳呜及耳聋;4.眼部循环障碍如糖尿病性视网膜动脉栓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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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通过抑制磷酸二酯酶,激活腺苷酸环化酶,使细胞内cAMP增加,促进前列腺素的形成释放,舒张小动脉壁的血管平滑肌,抑制血小板聚集,促进聚集的血小板部分解聚;通过提高经细胞内ATP含时,降低红细胞僵度,改善红细胞变形能力;抑制红细胞聚集;进而降低血液粘度,促进血液流畅,改善缺氧组织的循环与营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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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可能引起心律失常。低血钾、高血钾和QT间期延长是诱发心律失常的风险因素,若患者存在以上情况,应避免使用本品。2.有心脏病发作、器质性心脏病或心脏衰竭的患者应慎用本品。在这些情况下,起始治疗时建议使用最小剂量作为起始剂量并对患者心电图进行密切监测。3.使用本品长期治疗时,应定期监测患者肝功能。4.使用本品可能对驾驶和机器操作能力造成影响。 |
1.低血压和循环状态不稳定者应慎用本品,因为本品可引起一过性低血压,并伴有虚脱的倾向;2.根据肾功能调整剂量;3.本品为含钠制剖,需低钠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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