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改善脑血流、提高葡萄糖利用率、促进神经递质合成,主治脑动脉硬化、脑梗塞、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血管性痴呆、帕金森病、阿尔茨海默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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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为长春胺。 化学名称:(3α,14β,16α)-14,15-二氢-14-羟基象牙烯宁-14-羧酸甲酯。 分子式:C21H26N2O3 分子量:354.45 |
本品主要成分为替米沙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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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烟台鲁银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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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714 |
国药准字H200518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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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改善脑血流、提高葡萄糖利用率、促进神经递质合成,主治脑动脉硬化、脑梗塞、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血管性痴呆、帕金森病、阿尔茨海默病等。 |
高血压、心力衰竭、心肌梗死后、左心室肥厚、糖尿病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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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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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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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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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改善脑血流、提高葡萄糖利用率、促进神经递质合成,主治脑动脉硬化、脑梗塞、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血管性痴呆、帕金森病、阿尔茨海默病等。 |
高血压、心力衰竭、心肌梗死后、左心室肥厚、糖尿病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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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可能引起心律失常。低血钾、高血钾和QT间期延长是诱发心律失常的风险因素,若患者存在以上情况,应避免使用本品。2.有心脏病发作、器质性心脏病或心脏衰竭的患者应慎用本品。在这些情况下,起始治疗时建议使用最小剂量作为起始剂量并对患者心电图进行密切监测。3.使用本品长期治疗时,应定期监测患者肝功能。4.使用本品可能对驾驶和机器操作能力造成影响。 |
1.肝功能不全:本品不得用于胆汁淤积、胆道阻塞性疾病或严重肝功能障碍的患者,因为替米沙坦绝大部分通过胆汁排泄,而这些患者对本品的清除率可能降低。本品应慎用于轻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2.肾血管性高血压:对于双侧肾动脉狭窄或单例功能肾肾动脉狭窄的病例,使用可影响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的药物其导致严重的低血压和肾功能不全的危险性增高。3.肾功能不全和肾移植患者:本品不得用于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酸酐清除率<30ml/min,参见禁忌症)。对于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使用本品期间,应定期检测血钾水平及血肌酐值。尚无新近进行肾移植后短期内的患者使用本品的资料。4.血容量不足患者:对于因使用强利尿剂治疗、限盐饮食、恶心或呕吐引起血容量不足或血钠水平过低的患者,服用本品,特别是初次服用后,可能导致症状性低血压。因而,在使用本品之前,应先纠正血钠及血容量水平。5.与刺激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有关的其它情况:对于血管张力以及肾功能主要依赖于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活性的病人(如严重充血性心力衰竭或包括肾动脉狭窄的肾脏疾病的患者),使用可影响该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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