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改善脑血流、提高葡萄糖利用率、促进神经递质合成,主治脑动脉硬化、脑梗塞、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血管性痴呆、帕金森病、阿尔茨海默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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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为长春胺。 化学名称:(3α,14β,16α)-14,15-二氢-14-羟基象牙烯宁-14-羧酸甲酯。 分子式:C21H26N2O3 分子量:354.45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维地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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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烟台鲁银药业有限公司 |
海南绿岛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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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714 |
国药准字H200838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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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改善脑血流、提高葡萄糖利用率、促进神经递质合成,主治脑动脉硬化、脑梗塞、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血管性痴呆、帕金森病、阿尔茨海默病等。 |
治疗轻、中度高血压,可单独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尤其是噻嗪类利尿剂)联合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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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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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存在明显个体差异,用药应遵医嘱。推荐开始剂量为5mg(1/4片),每天二次,两天后可增加至10mg(0.5片),每天二次,如应用两周后疗效仍不满意,可增至20mg(1片),每天二次,但每日最大剂量不应超过40mg(2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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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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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NYHA分级IV级失代偿性心功能不全,需要静脉使用正性肌力药物患者;2.气管痉挛(2例报道持续性哮喘患者服用单剂卡维地洛死亡)或相关的气管痉挛状态;3.二度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4.病态窦房结综合症;5.心源性休克;6.严重心动过缓。7.临床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9.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代谢性酸中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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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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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改善脑血流、提高葡萄糖利用率、促进神经递质合成,主治脑动脉硬化、脑梗塞、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血管性痴呆、帕金森病、阿尔茨海默病等。 |
治疗轻、中度高血压,可单独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尤其是噻嗪类利尿剂)联合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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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可能引起心律失常。低血钾、高血钾和QT间期延长是诱发心律失常的风险因素,若患者存在以上情况,应避免使用本品。2.有心脏病发作、器质性心脏病或心脏衰竭的患者应慎用本品。在这些情况下,起始治疗时建议使用最小剂量作为起始剂量并对患者心电图进行密切监测。3.使用本品长期治疗时,应定期监测患者肝功能。4.使用本品可能对驾驶和机器操作能力造成影响。 |
1.肝损害卡维地洛治疗罕见轻度肝细胞损害。当出现肝功能障碍的首发症状(如瘙痒、尿色加深、持续食欲缺乏、黄疸、右上腹部压痛、不能解释的“流感样”症状)时,必须进行实验室检查。如果实验室检查证实存在肝损害或黄疸,必须立即停药,不可重复使用。2.外周血管疾病β受体阻滞剂诱发或加重外周血管疾病患者的动脉血流不足症状。此类患者需小心使用。3.麻醉和重大手术如果周期性长期使用卡维地洛,当使用对心脏有抑制作用的麻醉剂如乙醚、三甲烯和三氯乙烯时,须加倍小心。4.糖尿病和低血糖β受体阻滞剂可能掩盖低血糖症状,尤其是心动过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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