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改善脑血流、提高葡萄糖利用率、促进神经递质合成,主治脑动脉硬化、脑梗塞、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血管性痴呆、帕金森病、阿尔茨海默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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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为长春胺。 化学名称:(3α,14β,16α)-14,15-二氢-14-羟基象牙烯宁-14-羧酸甲酯。 分子式:C21H26N2O3 分子量:354.45 |
本品活性成份是福辛普利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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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烟台鲁银药业有限公司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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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714 |
国药准字H20064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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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改善脑血流、提高葡萄糖利用率、促进神经递质合成,主治脑动脉硬化、脑梗塞、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血管性痴呆、帕金森病、阿尔茨海默病等。 |
用于治疗高血压和心力衰竭。治疗高血压时,可单独使用作为初始治疗药物,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物联合使用。治疗心力衰竭时,可与利尿剂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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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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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成人和大于12岁的儿童的用法与用量如下:不用利尿剂治疗的高血压病人:初始剂量为一次(10mg),一日1次。剂量范围为一次1-4片(10mg-40mg),一日1次,与进餐无关。约4周后,根据血压的反应适当调整剂量。剂量超过一日4mg,不增强降压作用,如果用本品不能充分控制血压,可加用利尿剂。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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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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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最常见的副作用是头晕、咳嗽、上呼吸道症状、恶心或呕吐、腹泻和腹痛、心悸或胸痛、皮疹或瘙痒、骨骼肌疼痛或感觉异常、疲劳和味觉障碍。在治疗心力衰竭的试验中,与其它ACE抑制剂相同,可引起低血压,包括直立性低血压。偶有报道用ACE抑制剂治疗的病人发生胰腺炎,在某些病例已被证明是致命的。副作用的发生率和类型在年轻病人和老年病人之间无区别。实验室检查显示有轻度暂时性的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值减少,偶见血尿素氮轻度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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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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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透过胎盘,在妊娠中、晚期应用可致胎儿损害,甚至死亡。另外福辛普利拉可分布如乳汁,故本品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中禁用。儿童用药:对小儿用药的研究尚不充分。在新生儿和婴儿,有引起少尿和神经异常的危险,可能与本品引起血压降低后肾与脑缺血有关。老年用药:老年患者不需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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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改善脑血流、提高葡萄糖利用率、促进神经递质合成,主治脑动脉硬化、脑梗塞、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血管性痴呆、帕金森病、阿尔茨海默病等。 |
用于治疗高血压和心力衰竭。治疗高血压时,可单独使用作为初始治疗药物,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物联合使用。治疗心力衰竭时,可与利尿剂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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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可能引起心律失常。低血钾、高血钾和QT间期延长是诱发心律失常的风险因素,若患者存在以上情况,应避免使用本品。2.有心脏病发作、器质性心脏病或心脏衰竭的患者应慎用本品。在这些情况下,起始治疗时建议使用最小剂量作为起始剂量并对患者心电图进行密切监测。3.使用本品长期治疗时,应定期监测患者肝功能。4.使用本品可能对驾驶和机器操作能力造成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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