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拉西坦片
河北仁合益康药业有限公司合同加工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脑血管病、脑外伤、脑手术后意识障碍、意识障碍后遗症、老年性痴呆、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引起的记忆与智能障碍。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详见说明书 |
活性成份沙库巴曲缬沙坦钠。 |
|
| 生产企业 |
河北仁合益康药业有限公司合同加工 |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03177 |
国药准字J20190002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脑血管病、脑外伤、脑手术后意识障碍、意识障碍后遗症、老年性痴呆、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引起的记忆与智能障碍。 |
用于射血分数降低的慢性心力衰竭(NYHAⅡ-Ⅳ级,LVEF≤40%)成人患者,降低心血管死亡和心力衰竭住院的风险。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可代替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I)或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与其他心力衰竭治疗药物(例如:β受体阻断剂、利尿剂和盐皮质激素拮抗剂)合用。 |
|
| 用法用量 |
|
诺欣妥可以与食物同服,或空腹服用(参见[药代动力学])。由于与ACE抑制剂合用时存在血管性水肿的潜在风险,禁止诺欣妥与ACEI合用。如果从ACEI转换成诺欣妥,必须在停止ACE抑制剂治疗至少36小时之后才能开始应用诺欣妥(参见[禁忌])。推荐诺欣妥起始剂量为每次100mg,每天两次。在目前未服用ACEI或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ARB)的患者或服用低剂量上述药物的患者中,用药经验有限,推荐诺欣妥的起始剂量为50mg,每天两次。根据患者耐受情况,诺欣妥剂量应该每2至4周倍增一次,直至达到每次200mg每天。 |
|
| 副作用 |
|
诺欣妥可导致以下具有临床意义的不良反应:血管性水肿、低血压、肾功能损害、高钾血症,详见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 |
|
| 禁忌 |
|
|
|
| 成分 |
脑血管病、脑外伤、脑手术后意识障碍、意识障碍后遗症、老年性痴呆、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引起的记忆与智能障碍。 |
用于射血分数降低的慢性心力衰竭(NYHAⅡ-Ⅳ级,LVEF≤40%)成人患者,降低心血管死亡和心力衰竭住院的风险。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可代替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I)或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与其他心力衰竭治疗药物(例如:β受体阻断剂、利尿剂和盐皮质激素拮抗剂)合用。 |
|
|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轻、中度肾功能不全者应慎用,必需使用本品时,须减量。2.患者出现精神兴奋和睡眠紊乱时,应减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