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络通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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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中风、半身不遂、肢体麻木、口眼歪斜、言语不清、胸痹心痛、头痛眩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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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丹参浸膏、盐酸托哌酮、川芎浸膏、甲基橙皮苷、黄芪浸膏、维生素B6。 |
华法林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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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一力制药(罗定)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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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216 |
国药准字H31022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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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中风、半身不遂、肢体麻木、口眼歪斜、言语不清、胸痹心痛、头痛眩晕。 |
适用于需长期持续抗凝的患者:①能防止血栓的形成及发展,用于治疗血栓栓塞性疾病;②治疗手术后或创伤后的静脉血栓形成,并可作心肌梗塞的辅助用药;③对曾有血栓栓塞病患者及有术后血栓并发症危险者,可予预防性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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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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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成人常用量:避免冲击治疗口服第1~3天3~4mg(年老体弱及糖尿病患者半量即可),3天后可给维持量一日2.5~5mg(可参考凝血时间调整剂量使INR值达2~3)。因本品起效缓慢,治疗初3天由于血浆抗凝蛋白细胞被抑制可以存在短暂高凝状态,如须立即产生抗凝作用,可在开始同时应用肝素,待本品充分发挥抗凝效果后再停用肝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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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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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肝肾功能损害、严重高血压、凝血功能障碍伴有出血倾向、活动性溃疡、外伤、先兆流产、近期手术者禁用。 2.妊娠期禁用。 3.老年人或月经期应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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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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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应按个体所需调整剂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易通过胎盘并致畸胎。妊娠期使用本品可致胎儿华法林综合征,发生率可达5%~30%。表现为骨骺分离、鼻发育不全、视神经萎缩、智力迟纯,心、肝、脾、胃肠道、头部等畸形。妊娠后期应用可致出血和死胎,故妊娠早期3个月及妊娠后期3个月禁用本品。遗传性易栓症孕妇应用本品治疗时可给予小剂量肝素并接受严密的实验监控。 2.少量华法林可由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每日服5~10mg,血药浓度一般为0.48~1.8μg/ml,乳汁及婴儿血浆中药物浓度极低,对婴儿影响较小。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应慎用,且用量应适当减少并个体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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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中风、半身不遂、肢体麻木、口眼歪斜、言语不清、胸痹心痛、头痛眩晕。 |
适用于需长期持续抗凝的患者:①能防止血栓的形成及发展,用于治疗血栓栓塞性疾病;②治疗手术后或创伤后的静脉血栓形成,并可作心肌梗塞的辅助用药;③对曾有血栓栓塞病患者及有术后血栓并发症危险者,可予预防性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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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双香豆素类中效抗凝剂。其作用机制为竞争性对抗维生素K的作用,抑制肝细胞中凝血因子的合成,还具有降低凝血酶诱导的血小板聚集反应的作用,因而具有抗凝和抗血小板聚集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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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含盐酸托哌酮及维生素B6,应避免与含盐酸托哌酮或维生素B6的药品合并使用,或遵医嘱。2.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或遵医嘱。3.老年患者需个体化用药。4.肝功能异常患者慎用。用药期间应监测肝功能,如有异常,应立即停药并就诊。5.本品含维生素B6,应警惕维生素B6发生的不良反应。维生素B6在肾功能正常时几乎不产生毒性,但长期、过量应用本品可致严重的周围神经炎、出现神经感觉异常、步态不稳、手足麻木。曾有报道若每天服用200mg,持续30天以上,可产生维生素B6依赖综合征;每日应用2~6g,持续几个月,可引起严重神经感觉异常,进行性步态不稳至足麻木、手不灵活,停药后可缓解,但仍软弱无力。维生素B6也可使寻常痤疮恶化或使痤疮性皮疹糜烂。6.本品含盐酸托哌酮,应注意盐酸托哌酮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①与其他中枢性肌肉松弛剂合并使用时,应注意调整用量。②合用时增加非甾体抗炎药(NSAIDs)的作用效果,同时使用时应酌情减少NSAIDs的用量。③与肌肉松弛药丹曲林纳同时使用可增强肌肉松弛作用。④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新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等)同时使用有时会出现呼吸抑制作用。7.本品含维生素B6,应注意维生素B6对诊断的干扰及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①尿胆原试验呈假阳性。②小剂量维生素B6(一日5毫克)与左旋多巴合用,可降低后者治疗帕金森病的疗效。但制剂中若含有脱羧酶抑制剂如卡比多巴时,对左旋多巴无影响。③氯霉素、环丝氨酸、乙硫异烟胺、盐酸肼酞嗪、免疫抑制剂包括肾上腺皮质激素、环磷酰胺、环孢素、异烟肼、青霉胺等药物可拮抗维生素B6或增加维生素B6经肾排泄,可引起贫血或周围神经炎。8.本品含丹参,不宜与藜芦同用。 |
1.老年人或月经期应慎用。 2.严格掌握适应症,在无凝血酶原测定的条件时,切不可滥用本品。 3.个体差异较大,治疗期间应严密观察病情,并依据凝血酶原时间INR值调整用量。治疗期间还应严密观察口腔黏膜、鼻腔、皮下出血及大便隐血、血尿等,用药期间应避免不必要的手术操作,选期手术者应停药7天,急诊手术者需纠正PTINR值1.6,避免过度劳累和易致损伤的活动。 4.若发生轻度出血,或凝血酶原时间已显著延长至正常的2.5倍以上,应即减量或停药。严重出血可静注维生素Kl10~20mg,用以控制出血,必要时可输全血、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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