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脑动脉硬化、脑血栓、脑梗塞、脑溢血后遗症、高脂血症、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眩晕、失眠、头痛、肢体麻木、言语不清、肢体活动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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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丹参浸膏、盐酸托哌酮、川芎浸膏、甲基橙皮甙、黄芪浸膏、维生素B6。 |
本品主要成份为螺内酯,其化学名称为:17β-羟基-3-氧-7α-(乙酰硫基)-17α-孕甾-4-烯-21-羧酸γ-内酯。 分子式:C24H32O4S分子量:416.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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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东邦民制药厂有限公司 |
北京中新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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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026 |
国药准字H1091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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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脑动脉硬化、脑血栓、脑梗塞、脑溢血后遗症、高脂血症、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眩晕、失眠、头痛、肢体麻木、言语不清、肢体活动障碍。 |
水肿、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低钾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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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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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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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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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脑动脉硬化、脑血栓、脑梗塞、脑溢血后遗症、高脂血症、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眩晕、失眠、头痛、肢体麻木、言语不清、肢体活动障碍。 |
水肿、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低钾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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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本品含盐酸托哌酮,应避免与含盐酸托哌酮的药品合并使用,或遵医嘱。详见说明书。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下列情况慎用:(1)无尿。(2)肾功能不全。(3)肝功能不全,因本药引起电解质紊乱可诱发肝昏迷。(4)低钠血症。(5)酸中毒,一方面酸中毒可加重或促发本药所致的高钾血症,另一方面本药可加重酸中毒。(6)乳房增大或月经失调者。2.给药应个体化,从最小有效剂量开始使用,以减少电解质紊乱等副作用的发生。如每日服药一次,应于早晨服药,以免夜间排尿次数增多。3.用药前应了解患者血钾浓度,但在某些情况血钾浓度并不能代表机体内总钾量,如酸中毒时钾从细胞内转移至细胞外而易出现高钾血症,酸中毒纠正后血钾即可下降。4.本药起作用较慢,而维持时间较长,故首日剂量可增加至常规剂量的2~3倍,以后酌情调整剂量。与其他利尿药合用时,可先于其他利尿药2~3日服用。在已应用其他利尿药再加用本药时,其他利尿药剂量在最初2~3日可减量50%,以后酌情调整剂量。在停药时,本药应先于其他利尿药2~3日停药。5.用药期间如出现高钾血症,应立即停药。6.应于进食时或餐后服药,以减少胃肠道反应,并可能提高本药的生物利用度。7.对诊断的干扰:(1)使荧光法测定血浆皮质醇浓度升高,故取血前4~7日应停用本药或改用其他测定方法。(2)使下列测定值升高,血浆肌酐和尿素氮(尤其是原有肾功能损害时)、血浆肾素、血清镁、钾;尿钙排泄可能增多,而尿钠排泄减少。8.运动员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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