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心绞痛、肝炎、神经官能症、心力衰竭、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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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胞嘧啶核苷三磷酸二钠三水物。 |
4’-[(2-正丙基-4-甲基-6-(1-甲基苯并咪唑-2-基)-苯并咪唑-1-基)甲基]二苯基-2-羧酸=替米沙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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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
河北爱尔海泰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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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803 |
国药准字H20051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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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心绞痛、肝炎、神经官能症、心力衰竭、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 |
高血压、心力衰竭、心肌梗死后、糖尿病肾病、蛋白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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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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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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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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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心绞痛、肝炎、神经官能症、心力衰竭、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 |
高血压、心力衰竭、心肌梗死后、糖尿病肾病、蛋白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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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脑出血初期患者禁用。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使用过量时若发生症状性低血压应进行支持性治疗,替米沙坦胶囊不能通过血液透析清除。2.本品可能会增加抗高血压药物的降压作用。3.与某些药物合用时应监测血清锂水平。4.轻至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不需调整本品剂量,轻至中度肝功能损伤患者剂量不应超过每日40mg。5.孕妇及哺辱期妇女禁用本品。6.儿童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儿童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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