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心绞痛、肝炎、神经官能症、心力衰竭、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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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胞嘧啶核苷三磷酸二钠三水物。 |
替米沙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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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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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803 |
国药准字H20041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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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心绞痛、肝炎、神经官能症、心力衰竭、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 |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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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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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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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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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慰剂对照试验中,替米沙坦(41.4%)的不良事件总发生率和安慰剂(43.9%)相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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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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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心绞痛、肝炎、神经官能症、心力衰竭、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 |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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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替米沙坦是一种口服起效的,特异性血管紧张素Ⅱ受体(AT1型)拮抗剂,与血管紧张素Ⅱ受体AT1亚型(已知的血管紧张素Ⅱ作用位点)呈高亲和性结合,该结合作用持久,但无任何部分激动剂效应。由于替米沙坦导致血管紧张素Ⅱ水平增高,从而可能引起的受体过度刺激效应亦不可知。替米沙坦可导致血醛固酮水平下降。替米沙坦不抑制人体血浆肾素,亦不阻断离子通道。替米沙坦不抑制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激酶Ⅱ),该酶亦可降解缓激肽,因此不会出现缓激肽作用增强导致的不良反应。替米沙坦对其他受体(包括AT2和其它特征更少的AT受体,功能尚不清楚)无亲和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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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脑出血初期患者禁用。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肝功能不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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