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心力衰竭、心肌炎、心肌梗死、心绞痛、肝硬化、肝炎、进行性肌萎缩、神经性耳聋、神经痛、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各种休克。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胞嘧啶核苷三磷酸二钠三水物。 |
为阿利吉仑。分子式:C30H53N3O6分子量:551.76 |
|
| 生产企业 |
三才石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瑞士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643 |
H20140413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心力衰竭、心肌炎、心肌梗死、心绞痛、肝硬化、肝炎、进行性肌萎缩、神经性耳聋、神经痛、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各种休克。 |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
|
| 用法用量 |
|
高血压:锐思力可以单独使用,或者联合其他降压药物使用。通常推荐的起始剂量为150mg,每日1次,对于血压仍不能完全控制的患者,剂量可以增加至300mg,每日1次。300mg以上的剂量并不能进一步降低血压,反而会增加腹泻的发生率。在治疗2周后达到药物的确切降压效果(85-90%)。锐思力可与其他降压药物联合使用。迄今为止,最多的是与利尿剂和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缬沙坦)联用,在最大推荐剂量下,联合用药比各自单独使用增加降压疗效。目前尚不清楚阿利吉仑与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或beta;受体阻滞剂联用 |
|
| 副作用 |
|
对锐思力活性成份或者其他任何赋形剂过敏者禁用。有阿利吉仑引起血管性水肿病史的患者禁用。妊娠中期和晚期(中间3个月和妊娠末3个月)禁用。阿利吉仑禁止与环孢霉素A(强效P糖蛋白(P-gp)抑制剂)和其他强效P-gp抑制剂(奎尼丁、维拉帕米)联合使用。 |
|
| 禁忌 |
|
儿童注意事项: 尚未对锐思力在儿童和青少年(18岁以下)中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研究。因此不建议在此类患者人群中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无需调整初始剂量。 |
|
| 成分 |
心力衰竭、心肌炎、心肌梗死、心绞痛、肝硬化、肝炎、进行性肌萎缩、神经性耳聋、神经痛、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各种休克。 |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
|
| 药理作用 |
锐思力是一种的口服有效、非肽类、高选择性的人肾素直接抑制剂。阿利吉仑通过结合肾素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阻止血管紧张素原转化为血管紧张素I,从而降低血浆肾素活性(PRA),降低血管紧张素I及血管紧张素II的水平。高血压患者使用锐思力治疗可降低PRA约50-80%,相反,其他抑制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药物(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和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导致血浆肾素活性代偿性升高。当阿利吉仑与其他降压药物联合应用时,PRA的降低程度与单用锐思力治疗相似。对PRA影响的差异的临床意义目前尚不清楚。 |
||
| 注意事项 |
1.脑出血初期患者禁用。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严重充血性心衰患者慎用。如发生严重和持续的腹泻、血管性水肿、肾功能衰竭,需停用锐思力,并给予适当的治疗和监护。应在服用锐思力前纠正钠和/或血容量不足。重度肾功能不全、有透析史、肾病综合征、肾血管性高血压、可能发生肾功能不全、肾动脉狭窄、高钾血症患者慎用。哺乳妇女用药期间宜停止哺乳。18岁以下患者不宜使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