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心力衰竭、心肌炎、心肌梗死、心绞痛、肝硬化、肝炎、进行性肌萎缩、神经性耳聋、神经痛、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各种休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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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胞嘧啶核苷三磷酸二钠三水物。 |
本品为丹参经加工制成的灭菌水溶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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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三才石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新亚药业高邮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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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643 |
国药准字Z32021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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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心力衰竭、心肌炎、心肌梗死、心绞痛、肝硬化、肝炎、进行性肌萎缩、神经性耳聋、神经痛、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各种休克。 |
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死、心律失常、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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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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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肌内注射。一次2~4毫升,一日1~2次。 2、静脉注射。一次4毫升,用50%葡萄糖注射液20毫升稀释后应用,一日1~2次。 3、静脉滴注。一次10~20毫升,用5%葡萄糖注射液100~500毫升稀释后应用,一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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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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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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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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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心力衰竭、心肌炎、心肌梗死、心绞痛、肝硬化、肝炎、进行性肌萎缩、神经性耳聋、神经痛、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各种休克。 |
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死、心律失常、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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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脑出血初期患者禁用。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 2.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在同一容器中混用; 3.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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