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心力衰竭、心肌炎、心肌梗死、心绞痛、肝硬化、肝炎、进行性肌萎缩、神经性耳聋、神经痛、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各种休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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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胞嘧啶核苷三磷酸二钠三水物。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芦丁与维生素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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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三才石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方强制药厂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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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643 |
国药准字H32024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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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心力衰竭、心肌炎、心肌梗死、心绞痛、肝硬化、肝炎、进行性肌萎缩、神经性耳聋、神经痛、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各种休克。 |
脑血管病、视网膜出血、出血性休克、急性肺水肿、心绞痛、高血压脑病、脑动脉硬化症、脑梗塞、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脑震荡、脑外伤后遗症、心肺复苏后脑缺氧后遗症、小儿脑炎后遗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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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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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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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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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心力衰竭、心肌炎、心肌梗死、心绞痛、肝硬化、肝炎、进行性肌萎缩、神经性耳聋、神经痛、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各种休克。 |
脑血管病、视网膜出血、出血性休克、急性肺水肿、心绞痛、高血压脑病、脑动脉硬化症、脑梗塞、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脑震荡、脑外伤后遗症、心肺复苏后脑缺氧后遗症、小儿脑炎后遗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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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脑出血初期患者禁用。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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