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心绞痛、肝炎、心肌梗死、进行性肌营养不良、心力衰竭、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病、脑动脉硬化、脑卒中后遗症、休克、肌无力、心律失常、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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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胞嘧啶核苷三磷酸二钠三水物。 |
阿司匹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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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西大海阳光药业有限公司 |
湖南新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原湖南新汇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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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5021189 |
国药准字H430217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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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心绞痛、肝炎、心肌梗死、进行性肌营养不良、心力衰竭、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病、脑动脉硬化、脑卒中后遗症、休克、肌无力、心律失常、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 |
解热镇痛、抗炎、抗风湿、抗血栓、预防心脑血管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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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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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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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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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心绞痛、肝炎、心肌梗死、进行性肌营养不良、心力衰竭、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病、脑动脉硬化、脑卒中后遗症、休克、肌无力、心律失常、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 |
解热镇痛、抗炎、抗风湿、抗血栓、预防心脑血管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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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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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必须整片吞服,不得碾碎或溶解后服用。4.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6.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7.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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