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心律失常、神经衰弱、冠心病、心绞痛、更年期综合症、失眠、多梦、心慌、气短、乏力、心律不齐、头晕、头痛、胸闷、心悸、烦躁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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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新鲜冬虫夏草中分离得到的麦角菌科真菌虫草头孢(CephalospoviumsinensisChen.sp.nov)经液体深层发酵所得菌丝体的干燥粉末制成的胶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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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吉林省华侨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海南中和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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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162 |
国药准字H200536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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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心律失常、神经衰弱、冠心病、心绞痛、更年期综合症、失眠、多梦、心慌、气短、乏力、心律不齐、头晕、头痛、胸闷、心悸、烦躁不安。 |
适用于治疗急性血栓性脑梗死和脑梗死所伴随的运动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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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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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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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血性脑梗塞,或大面积脑梗塞深度昏迷者禁用; 2.有严重心、肺、肝、肾功能不全,如严重心律不齐、心肌梗塞者禁用; 3.有血液病或有出血倾向者禁用; 4.严重高血压,收缩压超过26.6kpa以上(即200毫米汞柱以上)者禁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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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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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心律失常、神经衰弱、冠心病、心绞痛、更年期综合症、失眠、多梦、心慌、气短、乏力、心律不齐、头晕、头痛、胸闷、心悸、烦躁不安。 |
适用于治疗急性血栓性脑梗死和脑梗死所伴随的运动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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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需一周后起效,故不宜用于危及生命的严重心律失常。2.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3.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4.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本品避免与含钙输液(格林氏溶液等)混合使用,以免出现白色混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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