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心律失常、神经衰弱、冠心病、心绞痛、更年期综合症、失眠、多梦、心慌、气短、乏力、心律不齐、头晕、头痛、胸闷、心悸、烦躁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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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新鲜冬虫夏草中分离得到的麦角菌科真菌虫草头孢(CephalospoviumsinensisChen.sp.nov)经液体深层发酵所得菌丝体的干燥粉末制成的胶囊。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倍他司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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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吉林省华侨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受委托:上海信谊九福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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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162 |
国药准字H31022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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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心律失常、神经衰弱、冠心病、心绞痛、更年期综合症、失眠、多梦、心慌、气短、乏力、心律不齐、头晕、头痛、胸闷、心悸、烦躁不安。 |
梅尼埃病、梅尼埃综合征、眩晕、耳鸣、听力下降、前庭神经炎、前庭功能障碍、突发性耳聋、耳源性眩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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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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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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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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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心律失常、神经衰弱、冠心病、心绞痛、更年期综合症、失眠、多梦、心慌、气短、乏力、心律不齐、头晕、头痛、胸闷、心悸、烦躁不安。 |
梅尼埃病、梅尼埃综合征、眩晕、耳鸣、听力下降、前庭神经炎、前庭功能障碍、突发性耳聋、耳源性眩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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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需一周后起效,故不宜用于危及生命的严重心律失常。2.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3.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4.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消化性溃疡、支气管哮喘、褐色细胞瘤及孕妇慎用;老年人使用注意调节剂量;勿与组织胺类药物配用;儿童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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