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心律失常、神经衰弱、冠心病、心绞痛、更年期综合症、失眠、多梦、心慌、气短、乏力、心律不齐、头晕、头痛、胸闷、心悸、烦躁不安。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新鲜冬虫夏草中分离得到的麦角菌科真菌虫草头孢(CephalospoviumsinensisChen.sp.nov)经液体深层发酵所得菌丝体的干燥粉末制成的胶囊。 |
熊胆、蟾酥、冰片、麝香、人参、珍珠、牛黄、猪胆膏、水牛角浓缩粉 |
|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华侨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云南大理瑞鹤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162 |
国药准字Z53021588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心律失常、神经衰弱、冠心病、心绞痛、更年期综合症、失眠、多梦、心慌、气短、乏力、心律不齐、头晕、头痛、胸闷、心悸、烦躁不安。 |
强心益气,芳香开窍。适用于心气不足所致的胸痹心痛,胸闷气短和心悸等症 |
|
| 用法用量 |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
| 副作用 |
|
小儿及孕妇忌服 |
|
| 禁忌 |
|
|
|
| 成分 |
心律失常、神经衰弱、冠心病、心绞痛、更年期综合症、失眠、多梦、心慌、气短、乏力、心律不齐、头晕、头痛、胸闷、心悸、烦躁不安。 |
强心益气,芳香开窍。适用于心气不足所致的胸痹心痛,胸闷气短和心悸等症 |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需一周后起效,故不宜用于危及生命的严重心律失常。2.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3.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4.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请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熊胆救心丹应向医生咨询。 2.当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3.请将熊胆救心丹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4.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熊胆救心丹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如服用过量,请立即想医生咨询或求助。 6.请将包装物分类弃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