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偏头痛、眩晕、耳鸣、脑动脉硬化、脑供血不足、脑血管疾病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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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氟桂利嗪。 化学名称:(E)-1-[双(4-氟苯基)甲基]-4-2(2-丙烯基-3-苯基)-哌嗪二盐酸盐。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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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江苏平光制药(焦作)有限公司 |
赤峰赛林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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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917 |
国药准字H202034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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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偏头痛、眩晕、耳鸣、脑动脉硬化、脑供血不足、脑血管疾病后遗症。 |
高胆固醇血症、混合型高脂血症、冠心病、脑卒中、糖尿病、高血压等心血管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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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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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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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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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偏头痛、眩晕、耳鸣、脑动脉硬化、脑供血不足、脑血管疾病后遗症。 |
高胆固醇血症、混合型高脂血症、冠心病、脑卒中、糖尿病、高血压等心血管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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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用药后疲惫症状逐步加重者应当减量或停药。(2)严格控制药物剂量,当应用维持剂量达不到治疗效果或长期应用出现椎体外系症状时,应当减量或停服药。(3)患有帕金森病等椎体外系疾病时,应当慎用本制剂。(4)驾驶员和机械操作者慎用,以免发生意外。 |
1.对肾脏的作用:在高剂量特别是40mg治疗的患者中,观察到蛋白尿(试纸法检测),蛋白大多数来源于肾小管,在大多数病例,蛋白尿是短暂的或断断续续的。2.对骨骼肌的作用:在接受本品各种剂量治疗的患者中均有对骨骼肌产生影响的报道,如肌痛、肌病,以及罕见的横纹肌溶解,特别是在使用剂量大于20mg的患者中。3.肌酸激酶检测:不应在剧烈运动后或存在引起CK升高的似是而非的因素时检测肌酸激酶(CK),这样会混淆对结果的解释。若CK基础值明显升高(>5×ULN),应在5-7天内再进行检测确认。若重复检测确认患者CK基础值>5×ULN,则不可以开始治疗。4.对任何伴有提示为肌病的急性重症或易于发生继发于横纹肌溶解的肾衰(如败血症、低血压、大手术、外伤、严重的代谢、内分泌和电解质异常,或未经控制的癫痫)的患者,不可使用本品。5.对肝脏的影响:同其它HMG-CoA还原酶抑制剂一样,过量饮酒和/或有肝病史者应慎用本品。建议在开始治疗前及开始后第3个月进行肝功能检测。若血清转氨酶升高超过正常值上限3倍,本品应停用或降低剂量。6.对继发于甲状腺机能低下或肾病综合征的高胆固醇血症,应在开始本品治疗前治疗原发疾病。7.对驾驶车辆和操纵机器的影响:确定本品对驾驶车辆和操纵机器的影响的研究尚未进行。然而,根据药效学特性,本品不大可能影响这些能力。在驾驶车辆和操纵机器时,应考虑到治疗中可能会发生眩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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