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偏头痛、眩晕、耳鸣、脑动脉硬化、脑供血不足、脑血管疾病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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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氟桂利嗪。 化学名称:(E)-1-[双(4-氟苯基)甲基]-4-2(2-丙烯基-3-苯基)-哌嗪二盐酸盐。 |
替米沙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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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江苏平光制药(焦作)有限公司 |
南京瑞年百思特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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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917 |
国药准字H20153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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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偏头痛、眩晕、耳鸣、脑动脉硬化、脑供血不足、脑血管疾病后遗症。 |
应个体化给药,常用初始剂量为40mg,一日1次,在20-80mg剂量范围内,替米沙坦的降压疗效与剂量有关,若用药后未达到理想血压可加大剂量,最大剂量为80mg。本品可与噻嗪类利尿药如氢氯噻嗪合用,此类利尿药与本品有协同降压作用。因替米沙坦在用药4至8周后才能发挥最大药效,因此在考虑增加药物剂量时需注意用药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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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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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个体化给药,常用初始剂量为40mg,一日1次,在20-80mg剂量范围内,替米沙坦的降压疗效与剂量有关,若用药后未达到理想血压可加大剂量,最大剂量为80mg。本品可与噻嗪类利尿药如氢氯噻嗪合用,此类利尿药与本品有协同降压作用。因替米沙坦在用药4至8周后才能发挥最大药效,因此在考虑增加药物剂量时需注意用药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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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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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患有胆汁梗阻性疾病和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2.孕妇及哺辱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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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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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偏头痛、眩晕、耳鸣、脑动脉硬化、脑供血不足、脑血管疾病后遗症。 |
应个体化给药,常用初始剂量为40mg,一日1次,在20-80mg剂量范围内,替米沙坦的降压疗效与剂量有关,若用药后未达到理想血压可加大剂量,最大剂量为80mg。本品可与噻嗪类利尿药如氢氯噻嗪合用,此类利尿药与本品有协同降压作用。因替米沙坦在用药4至8周后才能发挥最大药效,因此在考虑增加药物剂量时需注意用药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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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腹泻和血管性水肿。大多为轻微的和暂时的,一般不需停止治疗。其发生与剂量无相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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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用药后疲惫症状逐步加重者应当减量或停药。(2)严格控制药物剂量,当应用维持剂量达不到治疗效果或长期应用出现椎体外系症状时,应当减量或停服药。(3)患有帕金森病等椎体外系疾病时,应当慎用本制剂。(4)驾驶员和机械操作者慎用,以免发生意外。 |
1.本品使用过量时若发生症状性低血压应进行支持性治疗,本品不能通过血液透析清除。2.本品可能会增加抗高血压药物的降压作用。3.与某些药物合用时应监测血清锂水平。4.轻至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不需调整本品剂量,轻至中度肝功能损伤患者剂量不应超过每日40mg。5.孕妇及哺辱期妇女禁用本品。6.儿童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儿童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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