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2型糖尿病、胰岛素抵抗、糖耐量减低、多囊卵巢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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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酒石酸罗格列酮。 |
磷酸西格列汀。 化学名称:7-[(3R)-3-氨基-1-氧-4-(2,4,5-三氟苯基)丁基]-5,6,7,8-四氢-3-(三氟甲基)-1,2,4-三唑酮[4,3-a]吡嗪磷酸盐(1:1)一水合物。 分子式:C16H15F6N5O•H3PO4•H2O 分子量:523.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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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默沙东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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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255 |
国药准字H20237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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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2型糖尿病、胰岛素抵抗、糖耐量减低、多囊卵巢综合征。 |
2型糖尿病、改善胰岛素抵抗、降低血糖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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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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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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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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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2型糖尿病、胰岛素抵抗、糖耐量减低、多囊卵巢综合征。 |
2型糖尿病、改善胰岛素抵抗、降低血糖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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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鉴于罗格列酮仅在胰岛素存在的条件下才可发挥作用,故本品不宜用于1型糖尿病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患者。65岁以上老年患者慎用本品。本品与胰岛素或其它口服降糖药合用时,患者有发生低血糖的危险,必要时可减少合用药物的剂量。排卵:本品同其他噻唑烷二酮类药物一样,可使伴有胰岛素抵抗的绝经前期或无排卵型妇女恢复排卵。随着胰岛素敏感性的改善,女性患者如不注意避孕,则有妊娠的可能。虽然临床前研究发现本品可致激素水平失调(见致癌性、致突变性和对生育能力影响章节),但此改变的临床意义尚不清楚。一旦出现月经紊乱,则应权衡是否继续使用本品。血液学:罗格列酮单药治疗或与二甲双胍合用对照临床试验中,可见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压积下降(个别试验中,平均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压积的减少可分别达到1.0g/dl及3.3%)。此改变主要出现于服药开始的4~8周,而后相对保持恒定。服用罗格列酮患者可见轻度白细胞计数减少。上述改变可能与血容量增加有关,无临床意义(详见不良反应实验室异常章节)。水肿:水肿患者应慎用本品。在健康志愿者参加的临床试验中,受试者服用罗格列酮8mg/日,一日一次,连续服用8周。结果表明,与安慰剂组相比,给药组平均血容量增加(1.8ml/Kg),且具有统计学意义。2型糖尿病患者参加的对照临床试验中,有出现轻度至中度水肿的报道(详见不良反应章节)。鉴于噻唑烷二酮类药物可引起液体潴留,有加重充血性心衰的危险。对有心衰危险的患者(尤其是合用胰岛素治疗者)应严密监测其心衰的症状和体征。(见心功能不全部分)心功能不全:临床前研究表明噻唑烷二酮类药物(包括本品)可引起血容量增加,以及由于前负荷增加所致的心脏肥大。两项超声心动图研究,以评估罗格列酮对2型糖尿病患者心脏的影响,结果表明患者无心脏结构和功能的异常改变。其中一项试验为服用罗格列酮4mg/次,每日两次,连续服用52周(共86人),另一项试验为服用罗格列酮8mg/次,每日1次,连续服用26周(共90人)。试验的终点指标为左心室容积的改变是否等于或大于10%。心功能3级和4级(NYHA分级)患者未参加该试验,故本品不推荐用于这类病人,除非其服用本品的预期疗效超过其潜在危险。本品上市初期,有与血容量增加相关的不良反应报道(如:充血性心衰和肺水肿)。(见水肿部分)肝脏反应:另一个噻唑烷二酮类化合物曲格列酮与特应性肝脏毒性有关,在其上市后临床使用中,曾有极少数病例出现肝功能衰竭、肝移植或死亡。在上市前对照临床试验中,与安慰剂相比,2型糖尿病患者在曲格列酮组出现有临床意义的肝酶升高(ALT>正常上限3倍)的发生率高,且有极少数病例出现可逆性黄疸。多项临床试验中,共有4598例患者接受罗格列酮治疗,服用时间约为3600病人年,无证据表明有药物所致的肝毒性反应或ALT水平升高发生。在本品上市初期,有极少的肝功能异常(主要为肝酶升高)的报道。造成肝功能异常的原因尚不确定。在对照试验中,ALT水平超过正常上限3倍的发生率分别为:罗格列酮组0.2%,安慰剂组0.2%,阳性对照组0.5%。服用罗格列酮患者的ALT升高均为可逆性,且与服用本品的因果关系尚不确定。尽管临床试验无证据表明本品引起肝脏毒性或谷丙转氨酶水平升高,但罗格列酮在化学结构上与曲格列酮相似,而曲格列酮与特应性肝脏毒性有关,曾有极少数病例出现肝功能衰竭、肝移植或死亡。鉴于尚无一些长期大规模的对照临床试验结果及上市后大量临床应用的安全性资料以明确罗格列酮的肝脏安全性,故推荐服用本品的患者定期监测肝功能。病人开始服用本品前,应检测肝酶。若2型糖尿病患者血清转氨酶升高(ALT正常上限的2.5倍)时,则不应服用本品。对于肝酶基线正常的患者,建议在开始服用本品后的12个月内,每两个月检测一次肝功能,之后定期检查,对于本品治疗前或治疗中肝酶略高(ALT为正常上限的1~2.5倍)的患者,应分析其肝酶升高的原因。对肝酶轻度升高的患者,服用本品应慎重。适当缩短临床随访时间,增加肝酶检测频率,以确定肝酶升高是否缓解或加重。如果服用本品的患者ALT大于正常上限3倍时,则需尽快复查肝酶。若复查结果肝酶仍大于正常值3倍以上时,则应停止服用本品。尚无资料显示对于那些服用曲格列酮后出现肝脏病变、肝功能异常或黄疸的患者服用本品是否安全。服用曲格列酮后出现黄疸的患者不宜服用本品,对于服用曲格列酮后肝酶正常的患者改服本品时,建议在服用本品前有一周的清洗期。如患者出现疑似肝功能异常症状(不明原因的恶心、呕吐、腹痛、疲劳、厌食和/或尿色加深)时,需检测肝酶。患者是否继续服药取决于实验室检测结果。若出现黄疸,则应停止服药。实验室检查:患者应定期检查血糖和HbA1c。病人开始服用本品前,应检测肝酶,之后宜定期检测。 |
概述本品不得用于1型糖尿病患者或治疗糖尿病酮症酸中毒。胰腺炎:有服用西格列汀的患者出现急性胰腺炎的报告,包括致命和非致命的出血性或坏死性胰腺炎(参见不良反应)。患者应被告知急性胰腺炎的特征性症状:持续性的,重度腹痛。有报道提示停用西格列汀后胰腺炎症状消失。如果怀疑出现胰腺炎,则应停止使用西格列汀和其他可疑的药物。心力衰竭:在其他两种DPP-4抑制剂的心血管安全性研究中发现DPP-4抑制剂治疗与心力衰竭之间的联系。这些研究评估了具有2型糖尿病和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疾病的患者。在具有心力衰竭高风险的患者中,应在起始治疗前评估风险和获益,如既往有心力衰竭病史和肾功能损伤病史,治疗期间需观察患者的症状和体征。应告知患者心力衰竭的典型症状,在出现相应症状时立即向医生报告。如果发生心力衰竭,应根据当前的治疗标准进行评价处理,考虑停用。西格列汀心血管临床结果评估试验(TECOS)为一项在14671例HbA1c≥6.5至8.0%且已患CV疾病的意向性治疗人群患者中开展的随机研究。在3年的中位随访后,相比于仅接受常规治疗而未接受西格列汀用药的2型糖尿病患者,在常规治疗的基础上补充西格列汀用药,未增加主要心血管不良事件的风险或因心力衰竭住院的风险。肾损害患者用药:本品可通过肾脏排泄。为了使肾损害患者的本品血浆浓度与肾功能正常患者相似,在eGFR<45mL/min/1.73m2的患者以及需要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的终末期肾病患者中,建议减少本品的剂量(参见用法用量,肾损害患者)。与磺脲类药物或胰岛素联合治疗时的低血糖:在本品单药治疗以及与一种已知不会导致低血糖的治疗药物(如:二甲双胍)联合用药的临床试验中,本品治疗组报告的低血糖发生率与安慰剂组相似。与其它降糖药一样,当本品与胰岛素或一种磺脲类药物联合用药时,可观察到出现低血糖(参见不良反应)。因此,为了降低磺脲类药物或胰岛素导致的低血糖风险,可考虑采用较低剂量磺脲类药物或胰岛素(参见用法用量)。超敏反应:本品上市后在患者的治疗过程中发现了以下严重超敏反应。这些反应包括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和剥脱性皮肤损害,包括Stevens-Johnson综合征。由于这些反应来自人数不定的人群自发性报告,因此通常不可能可靠地估计这些反应的发生率或确定这些不良反应与药物暴露之间的因果关系。这些反应发生在使用本品治疗的开始3个月内,有些报告发生在首次服用之后。如怀疑发生超敏反应,停止使用本品,评估是否有其他潜在的原因,采用其他方案治疗糖尿病(参见禁忌和不良反应“上市后经验”部分)。大疱性类天疱疮:据报告,随着DPP-4抑制剂的使用,上市后阶段已出现需要住院治疗的大疱性类天疱疮病例。在此类报告病例中,患者通常在局部外用或进行全身性免疫抑制治疗并停止DPP-4抑制剂用药后病情缓解。须告知患者在接受本品治疗的同时报告是否出现水疱或破溃。如果怀疑为大疱性类天疱疮,则应停止本品用药,并考虑转诊至皮肤科医生,以便进行诊断并适当治疗。重度和失能性关节痛:已经有患者服用DPP-4抑制剂发生重度和失能性关节痛的上市后报告。药物起始治疗后至出现症状的时间间隔从一天到几年不等。病人在停药后症状得到缓解。部分患者在再次服用同一药物或其它DPP-4抑制剂治疗时症状复发。如果适当应考虑DPP-4抑制剂为引起重度关节疼痛的原因并停药。大血管结局:目前尚无临床研究提供使用本品可降低大血管病变风险的确凿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