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2型糖尿病、胰岛素抵抗、糖耐量减低、高胰岛素血症、高血糖、高血脂。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吡格列酮。 |
本品主要成份为伏格列波糖,其化学名为:(+)-1L-[1(羟基),2,4,5/3]-5-[2-羟基-1-(羟甲基)乙基]氨基-1-碳-(羟甲基)-1,2,3,4-环已四醇。 |
|
生产企业 |
重庆科瑞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江苏万邦生化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271 |
国药准字H2009011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2型糖尿病、胰岛素抵抗、糖耐量减低、高胰岛素血症、高血糖、高血脂。 |
改善糖尿病餐后高血糖。(本品适用于患者接受饮食疗法、运动疗法没有得到明显效果时,或者患者除饮食疗法、运动疗法外还用口服降血糖药物或胰岛素制剂而没有得到明显效果时)。 |
|
用法用量 |
|
通常成人1次0.2mg(1次1粒),1日3次,餐前口服,服药后即刻进餐。 |
|
副作用 |
|
下述患者禁止用药 1、严重酮体症、糖尿病昏迷或昏迷前的患者。(因必须用输液及胰岛素迅速调节高血糖,所以不适于服用本品。) 2、严重感染的患者、手术前后的患者或严重创伤的患者。(因有必要通过注射胰岛素调节血糖,所以不适于服用本品。) 3、对本品的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 |
|
禁忌 |
|
|
|
成分 |
2型糖尿病、胰岛素抵抗、糖耐量减低、高胰岛素血症、高血糖、高血脂。 |
改善糖尿病餐后高血糖。(本品适用于患者接受饮食疗法、运动疗法没有得到明显效果时,或者患者除饮食疗法、运动疗法外还用口服降血糖药物或胰岛素制剂而没有得到明显效果时)。 |
|
药理作用 |
据国外文献资料,在服用1日0.6mg或0.9mg的965例中有154例(16.0%)、上市后的使用结果调查(2000年9月为止)的4446例中有460例(10.3%)出现了包括临床检查异常值在内的不良反应。 以下的不良反应是上述调查或自发报告等可看到的。 1、严重的不良反应 (1)与其它糖尿病药物并用时有时出现低血糖(不到0.1~5%)。另外,也有报告不并用其它糖尿病药物也偶见低血糖(不到0.1%)。本品可延迟双糖类的消化、吸收,如出现低血糖症状时不应给予蔗糖而应给予葡萄糖进行适当处理。 (2)有时出现腹部胀满、肠排气增加(不到0.1~5%)等,由于肠内气体等的增加,偶尔出现肠梗阻样症状(不到0.1%),应充分进行观察,出现症状应进行停药等适当处理。 (3)偶尔出现暴发性肝炎、伴随AST(GOT)、ALT(GPT)等上升的严重肝功能障碍或黄疸(均小于0.1%)。故应充分观察,出现异常时应进行停止给药等适当处理。 (4)严重肝硬化病例给药时,因伴随以便秘等为契机的高氨血症恶化、意识障碍(频率不明),所以应充分观察排便等状况,发现异常应立即进行停止给药等适当处理。 2、其它不良反应 (1)消化系统:腹泻、软便、腹鸣、腹痛、便秘、食欲不振、恶心、呕吐、烧心(发生率在0.1~5%以下)、口腔炎、口渴、味觉异常、肠壁囊样积气症(0.1%以下)。 (2)过敏症注1):皮疹、瘙痒、光敏感(发生率在0.1%以下)。 (3)肝脏:GOT、GPT、LDH、γ-GTP、ALP上升(发生率在0.1以下)。 (4)精神神经系统:头痛、眩晕、蹒跚、困倦(发生率在0.1%以下)。 (5)血液系统:贫血(发生率在0.1%-5%以下)、血小板减少(0.1%以下)。 (6)其它:麻痹、颜面等浮肿、朦胧眼、发热感、倦怠感、乏力感、高钾血症、血清淀粉酶上升、高密度脂蛋白降低、发汗、脱毛(发生率在0.1以下)。 注1)出现这些情况时,应停止用药。 |
||
注意事项 |
1.因为循环血浆容量的增加短时期内有可能出现浮肿、诱发心力衰竭或加重,对下列情况应注意观察(参照【禁忌】项和【慎重给药】项)。(i)本品不可用于心力衰竭或有心力衰竭病史的患者。(ii)服用本品后应密切观察。如出现浮肿、体重突然增加、心力衰竭症状等,应采取停药等适当措施,给予袢利尿剂(呋塞米等)。(iii)应指导患者在服用本品期间注意有无浮肿、体重突然增加或改变等症状出现。如出现以上异常症状,请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2.可能引起心电图异常和心胸比增大,充分留意观察;定期检查心电图,发现异常时,采取暂时停药或减少剂量等慎重处理。(参照【不良反应】项。)3.本品与其他降糖药合用时,有时会引起低血糖症状。与这些药合并使用时,对患者要充分说明低血糖症状及处理方法,提醒患者注意低血糖症状。(参照【药物相互作用】项和【不良反应】项)4.本品只适用于经饮食疗法和/或运动疗法等糖尿病基本疗法而达不到充分效果的患者。5.本品只限用于推断有胰岛素抵抗性的患者。胰岛素抵抗性的粗略判断标准为体重指数(BodyMassIndex:BMIkg/m2)大于或等于24;或空腹全血胰岛素分泌水平大于或等于5mU/mL。6.服用本品期间应定期检查血糖、尿糖,确认其药效。如果服用3个月还未达到满意效果时,应及时改用其他药物。7.在用药期间,可出现下列情况:不再需要继续用药;需要减少剂量;或由于患者不节制或合并感染等情况下导致治疗效果减弱或没有治疗效果。因此,应注意饮食摄取量、体重变化、血糖、有无感染存在的情况。应注意做出经常性的判断是否需要继续用药,服用剂量及药物的选择等。8.已知由于血糖迅速下降可使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加重。在使用本品的病例中已报道,故应留意这一症状。9.几乎没有与双胍类药物合并用药的经验。10.本品每日剂量45mg与α-葡萄糖苷酶抑制剂合并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临床用药经验很少)。11.本品与α-葡萄糖苷酶抑制剂和磺酰脲类药物合并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临床试验中观察到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有增加趋势)。 |
正在服用其它糖尿病药物的患者、有腹部手术史或肠梗阻史的患者、伴有消化和吸收障碍的生肠道疾病的患者、重度疝、结肠狭窄、溃疡患者、严重肝、肾功能障碍的患者、妊娠及哺乳妇女以及老年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