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2型糖尿病、糖尿病性肾病、糖尿病性神经病变、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糖尿病性足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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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格列齐特 |
左甲状腺素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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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昌弘益药业有限公司 |
深圳市中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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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102 |
国药准字H200002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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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2型糖尿病、糖尿病性肾病、糖尿病性神经病变、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糖尿病性足病 |
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克汀病)与儿童及成人的各种原因引起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长期替代治疗、单纯性甲状腺肿,慢性淋巴性甲状腺炎,甲状腺癌手术后的抑制(及替代)治疗及诊断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抑制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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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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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 成人:一般最初每日用25~50μg,最大量不超过100μg,可每隔2~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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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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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该品治疗时,如果按医生指导服药及按时服药一般不会出现不良反应。个别病例由于患者对剂量不耐受或者服用过量,特别是由于治疗开始时剂量增加过快,可能出现甲状腺机能亢进症状,包括:震颤、心悸、心律不齐、心绞痛、多汗、腹泻、呕吐、兴奋、头痛、不安、潮红、骨骼肌痉挛、体重下降、失眠和烦躁。如果您有任何不良反应的时候,请立即咨询您的医生,如果您有甲状腺机能亢进的症状,您的医生必要时会建议您停药,直至不良反应消失后再从更小剂量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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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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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2型糖尿病、糖尿病性肾病、糖尿病性神经病变、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糖尿病性足病 |
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克汀病)与儿童及成人的各种原因引起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长期替代治疗、单纯性甲状腺肿,慢性淋巴性甲状腺炎,甲状腺癌手术后的抑制(及替代)治疗及诊断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抑制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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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Ⅱ型糖尿病患者在发生感染、外伤、手术等应激情况及酮症酸中毒和非酮症高渗性糖尿病昏迷时,应停止服用本品,改用胰岛素治疗。2.本品不适用于胰岛素依赖型(I型)糖尿病患者。3.本品与抗凝药合用时,应定期做凝血检查。4.本品剂量过大、饮酒过度、脑垂体和肾上腺功能不全、营养不良、虚弱、高热、肝或肾功能不正常、进食减少或剧烈运动时,应慎用本品,注意防止低血糖反应。5.从事高空作业或汽车驾驶等危险作业者,应慎用本品,因为可能出现低血糖。6.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必须定期检查患者的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肝功能、肾功能、血象,并进行眼科检查。7.饮食和运动治疗是使用本品治疗的前提,不控制饮食,药物治疗不可能取得良好的效果。8.肥胖糖尿病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限制每日摄入总热量及脂肪,进行适量运动。9.漏服一次药,应尽快补上,如已接近下次用药时间,不要加倍用药。10.本品单独使用一个时期后疗效减弱者,可合用其他类型口服降血糖药或胰岛素。11.当出现轻度或中度的低血糖症状(冷汗、乏力、颤抖、头痛、感觉异常、面色苍白、全身不适、眩晕、饥饿、心动过速)时,应立即给患者服用糖水、糖、饼干等,严重情况静注高渗葡萄糖注射液解救。然后根据低血糖情况调整饮食及用药剂量,可减量或停止服用本品。12.当从服用其他降血糖药改用本品时,应在停止服用以前服用的其他降血糖药一天后方可服用本品 |
1.老年,有心血管疾病患者,有心肌缺血或糖尿病者慎用。2.有垂体功能减退或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者,如需补充甲状腺制剂,在给左甲状腺素钠以前数日应先用肾上腺皮质激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