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2型糖尿病、糖尿病肾病、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糖尿病神经病变、糖尿病足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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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格列美脲。 |
天麻、羌活、独活、杜仲(盐炒)、牛膝、粉萆薢、附子(制)、当归、地黄、玄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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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赛诺菲(北京)制药有限公司 |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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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7672 |
国药准字Z220223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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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2型糖尿病、糖尿病肾病、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糖尿病神经病变、糖尿病足病 |
头晕目眩、肢体麻木、失眠多梦、高血压、脑动脉硬化、中风后遗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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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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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一次6粒,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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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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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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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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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2型糖尿病、糖尿病肾病、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糖尿病神经病变、糖尿病足病 |
头晕目眩、肢体麻木、失眠多梦、高血压、脑动脉硬化、中风后遗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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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病人用药时应遵医嘱,注意饮食,运动和用药时间。2.治疗中应注意早期出现的低血糖症状,如头痛、兴奋、失眠、震颤和大量出汗,以便及时采取措施,严重者应静脉滴注葡萄糖液,对有创伤、术后,感染或发热病人应给与胰岛素维持正常血糖代谢。3.避免饮酒,以免引起类戒断反应。 |
1忌寒凉及油腻食物。 2本品宜饭后服用。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其它泻火及滋补性中药。 4热痹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关节肿痛如灼、痛处发热,疼痛窜痛无定处,口干唇燥。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6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