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2型糖尿病、改善糖耐量异常、降低高血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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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格列吡嗪。 化学名称:5-甲基-N-[2-[4-[[[(环已氨基)羰基]氨基]磺酰基]苯基]乙基]吡嗪甲酰胺。 分子式:C21H27N5O4S 分子量:445.54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伐沙班。化学名称:5-氯-氮-({(5S)-2-氧-3-[-4-(3-氧-4-吗啉基)苯基]-1,3-唑烷-5-基}甲基)-2-噻吩-羧酰胺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19H18ClN3O5S分子量:43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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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红林制药有限公司 |
扬子江药业集团广州海瑞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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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4634 |
国药准字H20203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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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2型糖尿病、改善糖耐量异常、降低高血糖 |
1.用于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成年患者,以预防静脉血栓形成(VTE)。 2.用于治疗成人深静脉血栓形成(DVT),降低急性DVT后DVT复发和肺栓塞(PE)的风险。 3.用于具有一种或多种危险因素(例如: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压、年龄≥75岁、糖尿病、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病史)的非瓣膜性房颤成年患者,以降低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 在使用华发林治疗控制良好的条件下,与华法林相比,利伐沙班在降低卒中及全身性栓塞风险方面的相对有效性的数据有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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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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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伐沙班给药方式:口服。利伐沙班10mg可与食物同服,也可以单独服用。利伐沙班15mg或20mg片剂应与食物同服。预防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成年患者的静脉血栓形成推荐剂量为口服利伐沙班10mg,每日1次。如伤口已止血,首次用药时间应在手术后6~10小时之间。对于接受髋关节大手术的患者,推荐治疗疗程为35天。对于接受膝关节大手术的患者,推荐治疗疗程为12天。如果发生漏服,患者应立即服用利伐沙班,并于次日继续每日服药一次。治疗DVT,降低急性DVT后DVT复发和PE的风险急性DVT的初始治疗推荐剂量是前三周15mg每日两次,之后维持治疗及降低DVT复发PE风险的剂量是20mg每日一次,如表1所示。表1利伐沙班片用于DVT的给药方案在谨慎评估治疗获益与出血风险之后,应根据个体情况确定治疗持续时间。应基于一过性危险因素(如:近期接受手术、创伤、制动)进行短期治疗(3个月),并应基于永久性危险因素或者特发性DVT进行长期治疗。对于该适应症,使用利伐沙班超过12个月的经验尚不充足。如果在15mg每日两次治疗期间(第1-21天)发生漏服,患者应立即服用利伐沙班,以确保每日服用30mg利伐沙班。这种情况下可能需一次服用两片15mg片剂。之后,应依照用药建议继续接受常规的15mg每日两次给药。如果在20mg每日一次治疗期间(第22天和以后)发生漏服,患者应立即服用利伐沙班,之后应依照推荐剂量继续接受每日一次给药。不应为了弥补漏服的剂量而在一日之内将剂量加倍。用于非瓣膜性房颤成年患者,降低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推荐剂量是20mg每日一次,该剂量同时也是最大推荐剂量,对于低体重和高龄(>75岁)的患者,医师可根据患者的情况,酌情使用15mg每日一次。在利伐沙班预防卒中和全身栓塞的获益大于出血风险的情况下,应接受长期治疗(参见[注意事项])。如果发生漏服,患者应立即服用利伐沙班,并于次日继续接受每日一次给药。不应为了弥补漏服的剂量而在一日之内将剂量加倍。因手术及其他干预治疗而停药如果为了降低手术或其他干预过程的出血风险而必须停止抗凝治疗,则必须在干预之前的至少24小时停止使用利伐沙班,以降低出血风险。在决定是否将某个干预过程延迟至利伐沙班最后一次给药24小时后时,必须权衡出血风险的升高与干预治疗的紧迫性。考虑到利伐沙班起效快,在手术或其他干预过程之后,一旦确定已充分止血,应该立即重新使用利伐沙班。如果在手术干预期间或之后无法服用口服药物,考虑给予非口服抗凝剂。给药选择对于不能整片吞服的患者,可在服药前将10mg、15mg或20mg利伐沙班片压碎,与苹果酱混合后立即口服。在给予压碎的利伐沙班15mg或20mg片剂后,应当立即进食。通过鼻胃管(NG)或胃饲管给药:当确定胃管在胃内的位置后,也可将10mg、15mg或20mg利伐沙班片压碎,与50mL水混合成混悬液,通过鼻胃管或胃饲管给药。由于利伐沙班的吸收依赖于药物释放的部位,应避免在胃远端给药,因为在胃远端给药可能会使药物吸收下降,从而降低药物的暴露量。在给予压碎的利伐沙班15mg或20mg片剂后,应当立即通过肠内营养方式给予食物。压碎的10mg、15mg或20mg利伐沙班片在水或苹果酱中可稳定长达4小时。体外相容性研究表明,利伐沙班没有从混悬液中吸附至PVC或硅胶鼻胃管。从维生素K拮抗剂(VKA)转换为利伐沙班对降低卒中和全身性栓塞风险的患者,应停用VKA,在国际标准化比值(INR)≤3.0时,开始利伐沙班治疗。对治疗DVT及降低急性DVT后DVT复发和PE风险的患者,应停用VKA,在国际标准化比值(INR)≤2.5时,开始利伐沙班治疗。将患者接受的治疗从VKA转换为利伐沙班时,INR值会出现假性升高,但并不是衡量利伐沙班抗凝活性的有效指标,因此,不建议使用INR来评价利伐沙班的抗凝活性。从利伐沙班转换为维生素K拮抗剂(VKA)利伐沙班转换为VKA期间可能出现抗凝不充分的情况。转换为任何其他抗凝剂的过程中都应确保持续充分抗凝作用。应注意利伐沙班可促进INR升高。对于从利伐沙班转换为VKA的患者,应联用VKA和利伐沙班,直至INR≥2.0.在转换期的前两天,应使用VKA的标准起始剂量,随后根据INR检查结果调整VKA的给药剂量。患者联用利伐沙班与VKA时,检测INR应在利伐沙班给药24小时后,下一次利伐沙班给药之前进行。停用利伐沙班后,至少在末次给药24小时后,可检测到可靠的INR值。从非口服抗凝剂转换为利伐沙班对正在接受非口服抗凝剂的患者,非持续给药的(例如皮下注射低分子肝素),应在下一次预定给药时间前0-2小时开始服用利伐沙班,持续给药的(例如静脉给药的普通肝素),应在停药时开始服用利伐沙班。从利伐沙班转换为非口服抗凝剂停用利伐沙班,并在利伐沙班下一次预定给药时间给予首剂非口服抗凝剂。特殊人群肾功能损害的患者轻度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CrCl:50-80mL/min)的患者,无需调整利伐沙班剂量。中度(肌酐清除率30-49mL/min)或重度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15-29mL/min)患者,推荐下列剂量:-对于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术的成年患者以预防静脉血栓形成时,中度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30-49mL/min)者无需调整剂量。避免在CrCl<30mL/min的患者中使用利伐沙班。-用于治疗DVT后DVT复发和PE的风险时:前三周,患者应接受15mg每日两次。此后,推荐剂量为20mg,每日一次。如果评估得出患者的出血风险超过DVT复发及PE的风险,必须考虑将剂量从20mg每日一次,降为15mg每日一次。使用15mg的建议基于PK模型,尚无临床研究。在CrCl<30mL/min的患者中应避免使用利伐沙班。-用于非瓣膜性房颤成年患者以降低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时,推荐剂量为15mg每日一次。不建议肌酐清除率<15mL/min的患者使用利伐沙班。肝功能损害的患者有凝血异常和临床相关出血风险的肝病患者,包括达到ChildPughB级和C级的肝硬化患者,禁用利伐沙班。性别无需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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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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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伐沙班禁用于下述患者:1.对利伐沙班或片剂中任何辅料过敏的患者。2.有临床明显活动性出血的患者。3.具有大出血显著风险的病灶或病情,例如目前或近期患有胃肠道溃疡,存在出血风险较高的恶性肿瘤,近期发生脑部或脊椎损伤,近期接受脑部、脊椎或眼科手术,近期发生颅内出血,已知或疑似的食管静脉曲张,动静脉畸形,血管动脉瘤或重大脊椎内或脑内血管畸形。4.除了转换抗凝治疗,或给予维持中心静脉或动脉导管通畅所需剂量普通肝素(UFH)的特殊情况之外,禁用任何其他抗凝剂的伴随治疗,例如UFH、低分子肝素(依诺肝素、达肝素等)、肝素衍生物(磺达肝癸钠等)、口服抗凝剂(华法林、阿哌沙班、达比加群等)。5.伴有凝血异常和临床相关出血风险的肝病患者,包括达到ChildPughB和C级的肝硬化患者。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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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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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2型糖尿病、改善糖耐量异常、降低高血糖 |
1.用于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成年患者,以预防静脉血栓形成(VTE)。 2.用于治疗成人深静脉血栓形成(DVT),降低急性DVT后DVT复发和肺栓塞(PE)的风险。 3.用于具有一种或多种危险因素(例如: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压、年龄≥75岁、糖尿病、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病史)的非瓣膜性房颤成年患者,以降低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 在使用华发林治疗控制良好的条件下,与华法林相比,利伐沙班在降低卒中及全身性栓塞风险方面的相对有效性的数据有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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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以下不良反应同时在本说明书的其他章节讨论:?在非瓣膜性房颤患者中提前停药后卒中风险升高(参见[警示语]及[注意事项])?出血风险(参见[注意事项])?脊柱/硬膜外外血肿(参见[警示语]及注意事项])临床试验由于临床试验实施的条件不同,在一种药物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能与在另一种药物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发生率直接对比,且可能无法反映临床实践中观察到的发生率。在针对已获批的适应症的临床开发期间,有16326名患者使用利伐沙班。包括7111名接受利伐沙班15mg或20mg口服,每日一次治疗,平均持续19个月(5558名持续12个月以及2512名持续24个月)以降低非瓣膜性房颤卒中及全身性栓塞风险的患者(ROCKETAF);4728名接受利伐沙班15mg口服,每日两次,持续三周,之后20mg口服,每日一次(EINSTEINDVT、EINSTEINPE)或接受20mg口服,每日一次(EINSTEINExtension研究)以治方DVT、PE,并降低DVT复发和PE风险的患者;4487名接受利伐沙班10mg口服,每日一次治疗以预防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后DVT的患者(RECORD1-3)。出血:使用利伐沙班时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出血(参见[注意事项])。用于非瓣膜性房颤成年患者,降低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在ROCKETAF试验中,与永久性停药相关的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出血事件,发生率为利伐沙班组4.3%、华法林组3.1%。在两个治疗组中因非出血不良事件而停药的发生率接近。表2显示了在ROCKETAF研究中经历各种类型出血事件的患者人数。表2.在ROCKETAF临床试验研究中的出血事件*?对于所有子类型的大出血,单一出血事件可能在不止一行中显示,且单个患者可能有不止一例的事件。?定义为与血红蛋白降低≧2g/dL、输注≧2单位浓缩红细胞或全血、重要部位出血或与致死性结果有关的临床上明显的出血。出血性卒中在出血及疗效事件均进行了计数。剔除出血性卒中后的大出血发生率为利伐沙班组3.3/100患者-年相比华法林组2.9/100患者-年。??大多数事件为颇内事件,且同时包括脊柱内、眼内、心包、关节内、伴有间室综合征的肌肉内事件,或腹膜后事件。治存深静脉血栓形成(DVT)、肺栓塞(PE)以及降低DVT及PE复发的风险EINSTEINDVT及EINSTEINPE研究在汇总的EINSTEINDVT及EINSTEINPE临床研究中,导致永久性停药的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出血事件,利伐沙班相比依诺肝素/维生素K拮抗剂(VKA)的发生率分别为1.7%比1.5%。接受利伐沙班治疗的患者平均疗程为208天,接受依诺肝素/VKA治疗的患者平均疗程为204天。表3显示了EINSTEINDVT及EINSTEINPE研究的汇总分析中经历大出血事件的患者人数。表3.EINSTEINDVT及EINSTEINPE临床试验研究汇总分析中的大出血事件*在随机分配后并直至最后一次研究药物给药的2天发生的出血事件。尽管一名患者可能发生2例或更多的事件,该患者在同一类别中仅计算—次。EINSTEINDVT及EINSTEINPE研究中的治疗计划:利伐沙班15mg,每日两次,持续三周,之后20mg口服,每日一次;依诺肝素/VKA[依诺肝素:lmg/kg每日两次,VKA:个体化调整剂量以实现目标INR2.5(范围:2.0-3.0)]。在任何汇总的治疗组中至少>2名受试者发生治疗中出现的大出血事件。*造成Hb降低≧2g/dL及/或输注≧2单位的全血或浓缩红细胞的大出血,致死性或重要器官内的大出血除外。EINSTEINExtension研究在EINSTEINExtension临床研究中,导致永久性停药的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出血事件,在利伐沙班组中的发生率为1.8%,相比之下安慰剂治疗组发生率为0.2%。利伐沙班组及安慰剂治疗组的平均疗程均为190天。表4显示了EINSTEINExtension研究中经历大出血事件的患者人数。表4.EINSTEINExtension临床试验研究中的出血事件*在随机分配后并直至最后一次研究药物给药的2天发生的出血事件。尽管一名患者可能发生2例或更多的事件,该患者在同一类别中仅计算—次。治疗计划:利伐沙班20mg,每日一次,匹配安慰剂,每日一次。未发生致死性或重要器官内出血事件。在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后预防肾静脉血栓形成在RECORD临床试验中,导致永久性停药的不良反应的总体发生率在利伐沙班组中为3.7%。表5中列出在RECORD临床试验的患者中观察到的大出血事件发生率及任何出血事件。表5.在髋关节及膝关节置换手术的患者中的出血事件*(RECORD1-3)在第一剂双盲研究用药(可能在活性药物给药之前)之后的任何时间直至最后一剂双盲研究用药的两天内发生的出血事件。患者可能有不止一例事件。包括RECORD2的安慰剂对照阶段,依诺肝素的剂量为40mg每日一次(RECORD1-3)包括大出血事件在利伐沙班治疗后,大多数大出血(≧60%)发生于手术后的第一周内。其他不良反应在EINSTEINExtension研究中,接受利伐沙班治疗的患者拫告的≧1%非出血性不良反应参见表6。表6.在EINSTEINExtension临床试验研究中,接受利伐沙班治疗的患者中报告的≧1%的其他不良反应*在首次给药之后并直至最后一次给药的2天内发生的不良反应(利伐沙班相比安慰剂的相对危险>1.5)。发生率基于患者人数,而非事件数量。尽管一名患者可能发生2例或更多的临床不良反应,该患者在同一类别中仅计算一次。同一名患者可能出现在不同类别中。表7列出了在RECORD1-3研究中接受利伐沙班治疗的患者报告的≧1%的非出血性不良反应。表7.在RECORD1-3临床试验研究中接受利伐沙班治疗的患者报告的≧1%的其他不良反应*在第—剂双盲给药(可能在活性药物给药之前)之后的任何时间直至最后一剂双盲研究用药的两天内发生的不良反应。包括RECORD2的安慰剂对照阶段,依诺肝素的剂量为40mg每日一次(RECORD1-3)其他临床试验:在一项对接受利伐沙班10mg片剂的内科急症患者进行的研究中,观察到肺出血及伴有支气管扩张的肺出血病例。上市后不良反应如下不良反应是在利伐沙班被批准后发现的。由于这些反应来自自发拫告(群体人数不确定),往往不能准确评估它们的频率以及与药物暴露的因果关系。血液及淋巴系统疾病:粒细胞缺乏症、血小板减少胄肠道疾病:腹膜后出血肝胆疾病:黄疸、胆汁淤积、肝炎(含肝细胞损伤)免疫系统疾病:超敏反应、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血管性水肿神经系统疾病:脑出血、硬膜下血肿、硬膜外血肿、轻偏瘫皮肤及皮下组织:Stevens-Johnson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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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低血糖包括本品在内的所有磺脲类药物均会导致严重低血糖(见【不良反应】)。本品与其他抗糖尿病药物合并使用可能会增加低血糖风险。当与其他抗糖尿病药物合并使用时,可能需要降低本品剂量,以使低血糖风险最小化。告知患者如何识别和处理低血糖。对本品较敏感的患者,需综合评估5mg剂量起始后是否有低血糖反应,决定是否继续使用或停用本品。身体非常虚弱或营养不良的患者,以及肾上腺、垂体或肝损害患者尤其易受抗糖尿病药物的低血糖作用影响。当热量摄取不足时、剧烈运动或运动时间过长时,或当摄入酒精时也可能会出现低血糖。患者的注意力和反应能力可能会受到低血糖的影响。在自主神经病变、老年人以及接受β受体阻滞剂或其他交感神经阻滞药的患者中,低血糖的早期警示症状可能不同或不明显。在患者意识到低血糖之前,这些情况可能会导致严重低血糖。在特殊技能尤为重要的情况下,例如驾驶或操作其他机械,这些损害可能会带来危险。严重低血糖可能会导致意识丧失或昏厥,还会导致脑功能暂时或永久性损害或死亡。血糖失控使用某种糖尿病治疗方案血糖控制稳定的患者,在一些应激情况下如:发热、外伤、感染、或手术等,均可能会出现血糖失控。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停用本品,改用胰岛素治疗。任何口服降糖药物包括格列吡嗪,都可在一段时间内在许多患者身上导致降低血糖至期望水平的作用降低,可能由于糖尿病已发展到严重程度或对药物的反应降低。这种现象称为继发失效,以区别于原发失效,后者是初次给药时,药物对某个患者是无效的,在确定患者为继发失效之前,应采取足够的剂量调节及继续坚持饮食疗法的措施。溶血性贫血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症患者使用包括本品在内的磺脲类药物可致溶血性贫血。G6PD缺乏症患者应避免使用本品。上市后报告中,也有非G6PD缺乏症患者出现溶血性贫血的报告。大血管事件尚无任何临床试验证明格列吡嗪能降低大血管事件发生风险。胃肠疾病格列吡嗪控释片胃肠滞留时间如显著缩短,可能会影响其药代动力学特性,进而影响药物的临床效果。与任何其他采用同类缓释剂型技术的药物一样,对于原先存在严重胃肠道狭窄(病理或医源性)的患者,应避免格列吡嗪控释片。据个别报告,胃肠狭窄患者在服用采用此不可溶解控释剂型的另一种药物时曾出现胃肠梗阻症状。肾功能和肝功能受损没有关于肝损伤对格列吡嗪分布的影响。然而,由于格列吡嗪与蛋白高度结合,而且肝脏生物转化是本品主要的消除途径,在肾或肝损害患者中,格列吡嗪的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特性可能发生改变。如患者发生了低血糖,则低血糖的持续时间有可能延长,对此应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见【用法用量】和【药理毒理】)。患者须知告知患者本品的潜在不良反应,包括低血糖。应向患者及家属解释低血糖的危险性、症状和治疗以及可能诱发低血糖的情况,还应告知患者坚持饮食治疗、规律运动和定期检测血糖控制的重要性。告知患者本品应整片吞服,不能嚼碎、分开和碾碎。患者可能会在其粪便中偶然看到类似药片样的东西,本品包裹于不溶解的外壳内,这种设计的目的是使药物缓慢释放以便人体吸收。【警告】关于磺脲类药物可增加心血管死亡风险的特殊警告:已有报道与单纯饮食治疗或饮食加胰岛素治疗相比,口服降糖药物治疗和心血管死亡率增加有关。这一警告是根据UGDP(UniversityGroupDiabetesprogram)一项长期前瞻性临床试验得出的,该项研究旨在评估降糖药物预防和延缓2型糖尿病患者血管并发症的有效性。该项研究共入选823例患者随机分入四个治疗组之一。UGDP报告饮食控制加固定剂量的甲苯磺丁脲(1.5g/天)治疗5-8年,患者的心血管死亡率是单纯饮食治疗患者的2.5倍。由于心血管的死亡率的增加,在本试验中提前终止了甲苯磺丁脲的应用,故对总死亡率的观察受到影响,结果未见总死亡率有显著增加。尽管对如何解释这些结果存在争议,但是UGDP研究的发现仍足以提出这一警告。患者应该了解格列吡嗪的潜在风险和优势以及其它可选择的治疗方法。尽管上述研究只包括了一种磺脲类药物(甲苯磺丁脲),考虑到该类药物作用机制和化学结构的相似性,从安全性角度慎重考虑,应认为这一警告也适用于其它的磺脲类药物。 |
详见说明书,请仔细阅读并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