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2型糖尿病、糖尿病肾病、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糖尿病足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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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格列齐特。 |
天麻、羌活、独活、杜仲(盐炒)、牛膝、粉萆薢、附子(制)、当归、地黄、玄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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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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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045 |
国药准字Z220223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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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2型糖尿病、糖尿病肾病、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糖尿病足病。 |
头晕目眩、肢体麻木、失眠多梦、高血压、脑动脉硬化、中风后遗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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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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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一次6粒,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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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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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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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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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2型糖尿病、糖尿病肾病、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糖尿病足病。 |
头晕目眩、肢体麻木、失眠多梦、高血压、脑动脉硬化、中风后遗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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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低血糖:用磺脲类降血糖药物治疗时会发生低血糖,有些病例中会很严重或持续很长时间,如有必要应住院几天控制血糖。2.为了减少低血糖发作的危险,必须小心选择病人及所用剂量,并对患者解释清楚低血糖的情况。(详见包装内部说明书) |
1忌寒凉及油腻食物。 2本品宜饭后服用。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其它泻火及滋补性中药。 4热痹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关节肿痛如灼、痛处发热,疼痛窜痛无定处,口干唇燥。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6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