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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二甲双胍片

盐酸二甲双胍片

处方药 处方药

北京京丰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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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2型糖尿病、糖耐量异常、多囊卵巢综合征、肥胖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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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二甲双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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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盐酸二甲双胍片
盐酸二甲双胍片
盐酸苯乙双胍片
盐酸苯乙双胍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二甲双胍。 化学名称:1,1-二甲基双胍盐酸盐。 分子式:C4H11N5·HCl 分子量:165.63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苯乙双胍。分子式:C10H15N5.HCL,分子量:241.72。

生产企业

北京京丰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博山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1021518

国药准字H3702179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2型糖尿病、糖耐量异常、多囊卵巢综合征、肥胖症

用于单纯饮食控制不满意的2型糖尿病人,尤其是肥胖者和伴高胰岛素血症者,用本品不仅有降血糖作用,还可能有助于减轻体重和高胰岛素血症的效果。对某些经磺酰脲类治疗效差的糖尿病患者,本品与磺酰脲类降血糖药合用,可产生协同作用,较分别单用的效果更好。

用法用量

剂量应遵医嘱,采用个性化给药原则。 1 单独治疗给药方法:开始治疗时,一般口服每日一次,每次25mg,餐前服用;数日后,可增加给药次数至2~3次,每次25mg; 2 与磺酰脲类药物合用时:第一周每天一次,每次25mg,餐前服用;第二周检测血糖后,可逐渐增加每天给药次数至每天2~3次,每次25mg,直至血糖水平降至或接近正常值。本品每天最大口服剂量一般不超过75mg,否则易发生高乳酸血症或乳酸性酸中毒;为了减少胃肠道副反应,本品应与食物同服。

副作用

1II型糖尿病伴有酮症酸中毒、肝及肾功能不全(血清肌酐超过1.5ml/dl)、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严重感染和外伤、重大手术以及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情况; 2糖尿病合并严重的慢性并发症(如糖尿病肾病、糖尿病眼底病变); 3静脉肾盂造影或动脉造影前); 4严重心、肺疾病患者; 5维生素B12、叶酸和铁缺乏的患者; 6全身情况较差的患者(如营养不良、脱水); 7酗酒者; 8已知对本品过敏者。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本品。 老人注意事项: 由于老年患者肝肾功能有降低的可能性,故应选择尽可能低的维持剂量;由于本品主要经过肾脏排泄,应充分评估患者肾功能以后,再调整患者用药剂量,老年患者应避免高剂量服用本品。

成分

2型糖尿病、糖耐量异常、多囊卵巢综合征、肥胖症

用于单纯饮食控制不满意的2型糖尿病人,尤其是肥胖者和伴高胰岛素血症者,用本品不仅有降血糖作用,还可能有助于减轻体重和高胰岛素血症的效果。对某些经磺酰脲类治疗效差的糖尿病患者,本品与磺酰脲类降血糖药合用,可产生协同作用,较分别单用的效果更好。

药理作用

盐酸苯乙双胍为双胍类口服降血糖药,本品不刺激b细胞分泌胰岛素,用药后血中胰岛素浓度无明显变化.本品降血糖的作用机制可能是: ①增加周围组织对胰岛素的敏感性,增加胰岛素介导的葡萄糖利用; ②增加非胰岛素依赖的组织对葡萄糖的利用,如脑、血细胞、肾髓质、肠道、皮肤等; ③抑制肝糖原异生作用,降低肝糖输出; ④抑制肠壁细胞摄取葡萄糖; ⑤抑制胆固醇的生物合成和贮存,降低血甘油三酯、总胆固醇水平。与胰岛素作用不同,本品无促进脂肪合成的作用,对正常人无明显降血糖作用,对2型糖尿病单独应用时一般不引起低血糖。

注意事项

警告乳酸酸中毒:乳酸酸中毒是一种非常罕见但严重的代谢并发症,可由于二甲双胍在体内蓄积而诱发,常见于肾功能急性恶化、患有心肺疾病或败血症的患者中。出现脱水(严重腹泻或呕吐、发热或液体摄入量减少)的患者应暂时停用二甲双胍并告知医生。在服用二甲双胍患者中,应警惕使用可以引起肾功能急性受损的药物【包括降压药、利尿剂和非甾体类抗炎药(NSAIDs)】。乳酸酸中毒的风险因素还包括过量饮酒、肝功能不全、糖尿病控制不佳、酮症、长期禁食和任何可能引起缺氧的疾病,以及同时使用可能引起乳酸酸中毒的药物。应告知患者和/或看护者乳酸酸中毒的风险。乳酸酸中毒的特点为酸中毒呼吸困难、腹痛、肌肉痉挛、衰弱和体温降低,进而昏迷。一旦出现可疑症状,患者应立即停用二甲双胍并及时告知医生。实验室检查异常包括pH值降低(<7.35)、血浆乳酸水平高于5mmol/L和阴离子间隙以及乳酸/丙酮酸比值升高。一般注意事项乳酸酸中毒是必须在医院治疗的急症。服用本品的乳酸酸中毒患者应立即停药并及时进行支持诊断的检查。肾功能:慢性肾脏病变是糖尿病的常见并发症,一旦确诊糖尿病,应常规检查肾功能。二甲双胍经过肾脏排泄,随着肾功能受损的程度的增加,二甲双胍蓄积和发生乳酸酸中毒的危险性随之增加。开始治疗前以及治疗后应至少每年检查肾功能。本品禁用于eGFR<45mL/min/1.73m²的患者。出现脱水、严重感染或休克等影响肾功能的急性病情的患者应暂时停用本品。(见【禁忌】)心功能:心衰患者缺氧和肾功能不全的风险更高。稳定性慢性心衰的患者在定期检查心、肾功能的情况下可以服用二甲双胍。二甲双胍禁用于急性和不稳定性心衰的患者(见【禁忌】)。碘化造影剂的使用:向血管内注射碘化造影剂可能导致造影剂肾病,这可能引起二甲双胍蓄积和增加乳酸酸中毒的风险。因此,计划做这类检查的患者,在检查前或检查时必须停止服用二甲双胍,在检查完成至少48小时后且仅在再次检查肾功能稳定的情况下才可以恢复用药。外科手术:在接受常规、脊髓或硬膜外麻醉的手术时必须停止服用二甲双胍。术后至少48小时或恢复进食并且肾功能经评估稳定后才可以重新开始治疗。其他注意事项:所有患者应继续合理安排碳水化合物的饮食摄入。超重患者应继续热量限制性饮食。应定期进行常规实验室检查以监测糖尿病。维生素B12水平——某些患者(那些摄入或吸收维生素B12和钙不足的患者)可能更容易发生维生素B12水平的降低。这种患者每隔2~3年测定一次血清维生素B12水平是有益的。低血糖——单独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正常情况下不会产生低血糖,但与胰岛素或其他降糖药物(例如磺脲类药物或格列奈类药物)联合使用应警惕低血糖。老年、衰弱或营养不良的患者,以及肾上腺和垂体功能低减、酒精中毒的患者更易发生低血糖。儿童——在开始二甲双胍治疗前应确诊2型糖尿病。据国外文献报道,为期1年的临床对照研究尚未发现二甲双胍对儿童生长和青春期有影响,但没有这方面的长期数据。因此,应对接受二甲双胍治疗的儿童,特别是青春期前儿童,进行仔细随访以确定二甲双胍对这些参数的影响。10~12岁的儿童——据国外文献报道,一项在儿童和青少年中开展的临床对照研究仅纳入了15名10~12岁的儿童。虽然二甲双胍在这些儿童中与在年长的儿童和青少年中的疗效和安全性数据没有差异,但为10~12岁儿童处方二甲双胍时仍应特别谨慎。

1乳酸性酸中毒:伴有缺氧性疾病(如心衰、呼衰、高血压、肝肾功能减损者少)的糖尿病患者,以及服药期间饮酒,伴有严重厌食、呕吐和酮症等糖尿病患者,更易产生乳酸性酸中毒。 2如果出现严重胃肠道不良反应,应减少本品用量或停用本品。 3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不应单独使用本品(可与胰岛素合用)。 4对胰岛素依赖型及非胰岛素依赖型需要胰岛素治疗的病人,本品与胰岛素联用有协同作用,减少胰岛素的用量,也可能有助于某些不稳定型糖尿病人病情的稳定;加用本品后,须及时减少胰岛素剂量(开始时减少20%~30%),以防止出现低血糖反应; 5低血糖反应:单独使用本品时,很少产生低血糖反应。在调整本品剂量期间,特别是本品与胰岛素或磺酰脲类药物联合用药时,可能产生低血糖反应,应小心观察各种症状,避免低血糖反应发生。 6用药期间要经常检查空腹血糖、尿糖及尿酮体,定期检查糖化血红蛋白以指导医生调整用药剂量,尤其是在联合应用胰岛素以前,必须做血糖和尿糖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