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糖尿病肾病、高血压视网膜病变、高血压肾病、动脉硬化视网膜病变、视神经萎缩、突发性耳聋、耳鸣、中心性浆液性视网膜病变、中心性渗出性视网膜病变、外伤性视网膜病变、辐射性视网膜病变、视网膜血管阻塞、出血性视网膜病变、以及上述病变的继发性黄斑水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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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羟苯磺酸钙一水合物。 |
本品主要成份为:格列吡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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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朝晖药业有限公司 |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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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088 |
国药准字H10983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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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糖尿病肾病、高血压视网膜病变、高血压肾病、动脉硬化视网膜病变、视神经萎缩、突发性耳聋、耳鸣、中心性浆液性视网膜病变、中心性渗出性视网膜病变、外伤性视网膜病变、辐射性视网膜病变、视网膜血管阻塞、出血性视网膜病变、以及上述病变的继发性黄斑水肿。 |
适用于经饮食控制及体育锻炼2~3个月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2型糖尿病者,这类糖尿病患者的胰岛细胞需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且无急性并发症(如感染、创伤、酮症酸中毒、高渗性昏迷等),不合并妊娠,无严重的慢性并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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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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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剂量因人而异,一般推荐剂量2.5~20mg(1/2-4片),早餐前3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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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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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较常见的为肠胃道症状(如恶心,上腹胀满)、头痛等,减少剂量即可缓解。 2.个别患者可出现皮肤过敏。 3.偶见低血糖,尤其是年老体弱者、活动过度者、不规则进食、饮酒或肝功能损害者。 4.亦偶见造血系统可逆性变化的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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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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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动物实验和临床观察证明磺酰脲类降血糖药物可造成死胎和胎儿畸形,故孕妇禁用。 (2)本类药物可由乳汁排出,乳母不宜用,以免婴儿发生低血糖。 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老年用药:从小剂量开始,逐渐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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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糖尿病肾病、高血压视网膜病变、高血压肾病、动脉硬化视网膜病变、视神经萎缩、突发性耳聋、耳鸣、中心性浆液性视网膜病变、中心性渗出性视网膜病变、外伤性视网膜病变、辐射性视网膜病变、视网膜血管阻塞、出血性视网膜病变、以及上述病变的继发性黄斑水肿。 |
适用于经饮食控制及体育锻炼2~3个月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2型糖尿病者,这类糖尿病患者的胰岛细胞需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且无急性并发症(如感染、创伤、酮症酸中毒、高渗性昏迷等),不合并妊娠,无严重的慢性并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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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第二代磺酰脲类抗糖尿病药。对大多数2型糖尿病患者有效,可使空腹及餐后血糖降低,糖化血红蛋白(HbAlc)下降1%~2%。此类药主要作用为刺激胰岛β细胞分泌胰岛素,但先决条件是胰岛β细胞还有一定的合成和分泌胰岛素的功能。其机制是与β细胞膜上的磺酰脲受体特异性结合,从而使K+通道关闭,引起膜电位改变,Ca2+通道开启,胞液内Ca2+升高,促使胰岛素分泌。此外还有胰外效应,包括改善外周组织(如肝脏、肌肉、脂肪)的胰岛素抵抗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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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需结合降糖药进行治疗,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2.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3.妊娠前3个月及哺乳期妇女不推荐使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病人用药时应遵医嘱,注意饮食控制和用药时间。 (2)下列情况应慎用:体质虚弱、高热、恶心和呕吐、有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或垂体前功能减退症者。 (3)用药期间应定期测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和肝、肾功能、血象,并进行检查。 (4)避免饮酒,以免引起类戒断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