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糖尿病肾病、高血压视网膜病变、高血压肾病、动脉硬化视网膜病变、视神经萎缩、突发性耳聋、耳鸣、中心性浆液性视网膜病变、中心性渗出性视网膜病变、外伤性视网膜病变、辐射性视网膜病变、视网膜血管阻塞、出血性视网膜病变、以及上述病变的继发性黄斑水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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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羟苯磺酸钙一水合物。 |
左甲状腺素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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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朝晖药业有限公司 |
Berlin-Chemie A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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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088 |
H20110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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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糖尿病肾病、高血压视网膜病变、高血压肾病、动脉硬化视网膜病变、视神经萎缩、突发性耳聋、耳鸣、中心性浆液性视网膜病变、中心性渗出性视网膜病变、外伤性视网膜病变、辐射性视网膜病变、视网膜血管阻塞、出血性视网膜病变、以及上述病变的继发性黄斑水肿。 |
适用于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克汀病)与儿童及成人的各种原因引起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长期替代治疗,也可用于单纯性甲状腺肿,慢性淋巴性甲状腺炎,甲状腺癌手术后的抑制(及替代)治疗。有时可用于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甲状腺的抑制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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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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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最初每日用25~100μg,可每隔2~4周增加25~50μg,直至维持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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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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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量过度的表现有心绞痛、心律失常、心悸、腹泻、呕吐、震颤、兴奋、头痛、不安、失眠、多汗、潮红、体重减轻、骨骼肌痉挛等,通常在减少用量或停药数日后,上述表现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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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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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糖尿病肾病、高血压视网膜病变、高血压肾病、动脉硬化视网膜病变、视神经萎缩、突发性耳聋、耳鸣、中心性浆液性视网膜病变、中心性渗出性视网膜病变、外伤性视网膜病变、辐射性视网膜病变、视网膜血管阻塞、出血性视网膜病变、以及上述病变的继发性黄斑水肿。 |
适用于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克汀病)与儿童及成人的各种原因引起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长期替代治疗,也可用于单纯性甲状腺肿,慢性淋巴性甲状腺炎,甲状腺癌手术后的抑制(及替代)治疗。有时可用于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甲状腺的抑制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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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左甲状腺素钠会增加抗凝剂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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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需结合降糖药进行治疗,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2.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3.妊娠前3个月及哺乳期妇女不推荐使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老年,有心血管疾病患者,有心肌缺血或糖尿病者慎重用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