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糖尿病肾病、高血压视网膜病变、高血压肾病、动脉硬化视网膜病变、视神经萎缩、突发性耳聋、耳鸣、中心性浆液性视网膜病变、中心性渗出性视网膜病变、外伤性视网膜病变、辐射性视网膜病变、视网膜血管阻塞、出血性视网膜病变、以及上述病变的继发性黄斑水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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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羟苯磺酸钙一水合物。 |
本品主要成份为格列齐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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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朝晖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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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088 |
国药准字H200336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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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糖尿病肾病、高血压视网膜病变、高血压肾病、动脉硬化视网膜病变、视神经萎缩、突发性耳聋、耳鸣、中心性浆液性视网膜病变、中心性渗出性视网膜病变、外伤性视网膜病变、辐射性视网膜病变、视网膜血管阻塞、出血性视网膜病变、以及上述病变的继发性黄斑水肿。 |
用于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Ⅱ型糖尿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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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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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开始用量4mg~8mg,一日1~2次,以后根据血糖水平调整至一日8mg~24mg,分2~3次服用,待血糖控制后,每日改服维持量。老年病人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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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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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列情况中,本药的使用是禁忌的:1?对于格列齐特或所用的任何一种赋形剂过敏者,对于其它磺脲或磺胺过敏者。2?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人,尤其是青少年糖尿病,伴有酮症酸中毒或糖尿病昏迷前期的糖尿病患者。3?严重的肝脏或肾脏功能不全。4?应用咪康唑治疗的患者(参见【药物相互作用】)。5?哺乳期。6?卟啉症:体内会有色素(卟啉)积蓄。总之,不推荐本药与保泰松、丹那唑(参见【药物相互作用】)或酒精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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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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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糖尿病肾病、高血压视网膜病变、高血压肾病、动脉硬化视网膜病变、视神经萎缩、突发性耳聋、耳鸣、中心性浆液性视网膜病变、中心性渗出性视网膜病变、外伤性视网膜病变、辐射性视网膜病变、视网膜血管阻塞、出血性视网膜病变、以及上述病变的继发性黄斑水肿。 |
用于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Ⅱ型糖尿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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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有轻度恶心、呕吐、上腹痛、便秘、腹泻、红斑、荨麻疹、血小板减少、粒性白细胞减少、贫血等,大多数于停药后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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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需结合降糖药进行治疗,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2.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3.妊娠前3个月及哺乳期妇女不推荐使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Ⅱ型糖尿病患者在发生感染、外伤、手术等应激情况及酮症酸中毒和非酮症高渗性糖尿病昏迷时,应改用胰岛素治疗。2、不适用于Ⅰ型糖尿病患者。3、与抗凝药合用时,应定期做凝血检查。4、本品剂量过大、进食过少或剧烈运动时,应注意防止低血糖反应。5、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必须定期检查患者血糖、尿糖。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