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细菌性感染、伤寒、副伤寒、肺炎、脑膜炎、败血症、痢疾、泌尿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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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氯霉素。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活性成分磺胺甲恶唑0.4g和甲氧苄啶0.08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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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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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0715 |
国药准字H440236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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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细菌性感染、伤寒、副伤寒、肺炎、脑膜炎、败血症、痢疾、泌尿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 |
细菌性痢疾、伤寒、尿路感染、呼吸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中耳炎、结膜炎、沙眼、疟疾、弓形虫病、败血症、淋病、梅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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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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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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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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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细菌性感染、伤寒、副伤寒、肺炎、脑膜炎、败血症、痢疾、泌尿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 |
细菌性痢疾、伤寒、尿路感染、呼吸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中耳炎、结膜炎、沙眼、疟疾、弓形虫病、败血症、淋病、梅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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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由于可能发生不可逆性骨髓抑制,本品应避免重复疗程使用。2.肝、肾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使用本品,如必须使用时须减量应用并进行血药浓度监测,使其峰浓度(Cmax)在25mg/L以下,谷浓度在5mg/L以下。如血药浓度超过此范围,可增加引起骨髓抑制的危险。3.口服本品时应饮用足量水分,空腹服用,即于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以期达到有效血药浓度。4.在治疗过程中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长程治疗者尚须查网织细胞计数,必要时作骨髓检查,以便及时发现与剂量有关的可逆性骨髓抑制,但全血象检查不能预测通常在治疗完成后发生的再生障碍性贫血。5.对诊断的干扰:采用硫酸铜法测定尿糖时,应用氯霉素患者可产生假阳性反应。 |
1.因不易清除细菌,下列疾病不宜选用本品作治疗或预防用药:(1)中耳炎的预防或长程治疗。(2)A组溶血性链球菌扁桃体和咽炎。2.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3、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故有肝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应用。4、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故服用本品期间应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如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时,除多饮水外,宜同服碳酸氢钠,以防止此不良反应。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肾功能减退患者不宜应用本品。5、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6、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血卟啉症、叶酸缺乏性血液系统疾病、失水、艾滋病、休克和老年患者。7、用药期间须注意检查:(1)全血象检查,对疗程长、服用剂量大、老年、营养不良及服用抗癫痫药的患者尤为重要。(2)治疗中应定期尿液检查(每2~3日查尿常规一次)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3)肝、肾功能检查。8、严重感染者应测定血药浓度,对大多数感染疾患者游离磺胺浓度达50~150μg/ml(严重感染120~150μg/ml)可有效。总磺胺血浓度不应超过200μg/ml,如超过此浓度,不良反应发生率增高。9、不可任意加大剂量、增加用药次数或延长疗程,以防蓄积中毒。10、由于本品能抑制大肠杆菌的生长,妨碍B族维生素在肠内的合成,故使用本品超过一周以上者,应同时给予维生素B以预防其缺乏。11、如因服用本品引起叶酸缺乏时,可同时服用叶酸制剂,后者并不干扰TMP的抗菌活性,因细菌并不能利用已合成的叶酸。如有骨髓抑制征象发生,应即停用本品,并给予叶酸3~6mg肌注,一日1次,使用2日或根据需要用药至造血功能恢复正常,对长期、过量使用本品者可给予高剂量叶酸并延长疗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