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军团菌病、肺炎支原体肺炎、肺炎链球菌肺炎、金葡菌引起的各种感染、白喉带菌者、百日咳、空肠弯曲菌肠炎、李斯特菌病、淋球菌感染、梅毒、钩端螺旋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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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琥乙红霉素 化学名称:红霉素琥珀酸乙酯。 分子式:C43H75NO16 分子量:862.07 |
5-氟胞嘧啶,其化学名为5-氟-4-氨基-2(1H)-嘧啶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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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皇城相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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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0074 |
国药准字H37023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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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军团菌病、肺炎支原体肺炎、肺炎链球菌肺炎、金葡菌引起的各种感染、白喉带菌者、百日咳、空肠弯曲菌肠炎、李斯特菌病、淋球菌感染、梅毒、钩端螺旋体病。 |
抗真菌药。用于白色念珠菌及新型隐球菌,肺曲菌病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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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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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一次1.0~1.5g,一日4次,为避免或减少恶心,呕吐,每次服药时间持续15分钟。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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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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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肾功能不全及对本品过敏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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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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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军团菌病、肺炎支原体肺炎、肺炎链球菌肺炎、金葡菌引起的各种感染、白喉带菌者、百日咳、空肠弯曲菌肠炎、李斯特菌病、淋球菌感染、梅毒、钩端螺旋体病。 |
抗真菌药。用于白色念珠菌及新型隐球菌,肺曲菌病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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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品可致恶心、呕吐、厌食、腹痛、腹泻等胃肠道反应。 2、皮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变态反应。 3、肝毒性反应可发生,一般表现为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偶见血清胆红素升高,肝肿大者甚为少见。 4、可致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偶可发生全血细胞减少,骨髓抑制和再生障碍性贫血。合用两性霉素B者较单用本品为多见,此不良反应的发生与血药浓度过高有关。 5、偶可发生暂时性神经精神异常,表现为精神错乱、幻觉、定向力障碍和头痛、头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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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但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3)用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4)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耐受。(5)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6)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7)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8)请放置于儿童不能够触及的地方。 |
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血液病患者,肝功能减退者,孕妇慎用。肾功能严重减退及对本品敏者忌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