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细菌性鼻窦炎、社区获得性肺炎、咽炎和扁桃体炎、中耳炎、皮肤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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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克拉霉素。 |
胆酸、珍珠母、猪去氧胆酸、栀子、水牛角、板蓝根、黄芩苷、金银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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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柏赛罗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中医药大学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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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661 |
国药准字Z110202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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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细菌性鼻窦炎、社区获得性肺炎、咽炎和扁桃体炎、中耳炎、皮肤软组织感染。 |
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咳嗽、头痛、咽痛、发热、鼻塞、流涕、咳嗽痰黄、口干舌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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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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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一次20~3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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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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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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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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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细菌性鼻窦炎、社区获得性肺炎、咽炎和扁桃体炎、中耳炎、皮肤软组织感染。 |
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咳嗽、头痛、咽痛、发热、鼻塞、流涕、咳嗽痰黄、口干舌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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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清热解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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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据报道,几乎所有的抗生素包括大环内酯类可能导致轻度至危及生命的假膜性肠炎。克拉霉素主要经肝脏代谢,因此,对肝功能受损患者给药时应慎重。对肾功能中至重度受损患者给予克拉霉素时也应小心。还应注意克拉霉素与其它大环内酯类药物及林可霉素和克林霉素发生交叉耐药的可能性。β-内酰胺酶的产生不影响克拉霉素的活性。注意:大多数耐新青霉素Ⅰ和Ⅱ的菌株对克拉霉素均有耐药性。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久病体虚患者如出现腹泻时慎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