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细菌性鼻窦炎、社区获得性肺炎、咽炎和扁桃体炎、中耳炎、皮肤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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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克拉霉素。 |
分子量:512.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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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柏赛罗药业有限公司 |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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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661 |
国药准字H440236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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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细菌性鼻窦炎、社区获得性肺炎、咽炎和扁桃体炎、中耳炎、皮肤软组织感染。 |
支原体肺炎、衣原体感染、立克次体病、回归热、布鲁菌病、霍乱、兔热病、鼠疫、软下疳、淋病、梅毒、非淋菌性尿道炎、钩端螺旋体病、破伤风、白喉、炭疽、气性坏疽、雅司病、李斯特菌病、放线菌病、鼻疽、鼠咬热、博氏疏螺旋体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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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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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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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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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细菌性鼻窦炎、社区获得性肺炎、咽炎和扁桃体炎、中耳炎、皮肤软组织感染。 |
支原体肺炎、衣原体感染、立克次体病、回归热、布鲁菌病、霍乱、兔热病、鼠疫、软下疳、淋病、梅毒、非淋菌性尿道炎、钩端螺旋体病、破伤风、白喉、炭疽、气性坏疽、雅司病、李斯特菌病、放线菌病、鼻疽、鼠咬热、博氏疏螺旋体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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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据报道,几乎所有的抗生素包括大环内酯类可能导致轻度至危及生命的假膜性肠炎。克拉霉素主要经肝脏代谢,因此,对肝功能受损患者给药时应慎重。对肾功能中至重度受损患者给予克拉霉素时也应小心。还应注意克拉霉素与其它大环内酯类药物及林可霉素和克林霉素发生交叉耐药的可能性。β-内酰胺酶的产生不影响克拉霉素的活性。注意:大多数耐新青霉素Ⅰ和Ⅱ的菌株对克拉霉素均有耐药性。 |
1.应用本品时可能发生耐药菌的过度繁殖。一旦发生二重感染,即停用本品并予以相应治疗。2.治疗性病时,如怀疑同时合并梅毒螺旋体感染,用药前须行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及血清学检查,后者每月1次,至少4次。3.长期用药时应定期随访检查血常规以及肝功能。4.肾功能减退患者可应用本品,不必调整剂量,应用本品时通常亦不引起血尿素氮的升高。5.本品可与食品、牛奶或含碳酸盐饮料同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