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细菌性鼻窦炎、社区获得性肺炎、咽炎和扁桃体炎、中耳炎、皮肤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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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克拉霉素。 |
本品主要成份:头孢克肟。其化学名称为:7{[2-氨基-4-噻唑基[羟甲氧基|亚胺|-乙酰基]氨基-3-乙烯基-8-氧-5-硫杂-1-氮杂二环|4、2、O]}-2-辛-2-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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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柏赛罗药业有限公司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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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661 |
国药准字H200416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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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细菌性鼻窦炎、社区获得性肺炎、咽炎和扁桃体炎、中耳炎、皮肤软组织感染。 |
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淋病、胆道感染、腹腔感染、败血症、脑膜炎、心内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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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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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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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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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细菌性鼻窦炎、社区获得性肺炎、咽炎和扁桃体炎、中耳炎、皮肤软组织感染。 |
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淋病、胆道感染、腹腔感染、败血症、脑膜炎、心内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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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据报道,几乎所有的抗生素包括大环内酯类可能导致轻度至危及生命的假膜性肠炎。克拉霉素主要经肝脏代谢,因此,对肝功能受损患者给药时应慎重。对肾功能中至重度受损患者给予克拉霉素时也应小心。还应注意克拉霉素与其它大环内酯类药物及林可霉素和克林霉素发生交叉耐药的可能性。β-内酰胺酶的产生不影响克拉霉素的活性。注意:大多数耐新青霉素Ⅰ和Ⅱ的菌株对克拉霉素均有耐药性。 |
(1)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肠炎患者慎用,6月以下儿童不宜应用。过去有青霉素过敏休克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因亦有发生过敏性休克的可能。(2)肾功能不全者血清半衰期延长,须调整给药剂量。(3)相同剂量混悬剂与片剂服用后以前者为高。血药浓度以前者为高。(4)治疗化脓性链球菌感染疗程至少需10天。(5)中耳炎患者宜用混悬剂治疗。 |